三水区油金大桥扩建工程南支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区油金大桥扩建工程南支线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1〕3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进行招标,建设资金主要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三水区内,项目包含支线和连接线两段组成。支线路线大致由北往南行进,起于大塘镇油金大桥西引道(K0+000),在K2+800往后至路线终点(金三角水泥厂门口),路线长3.660km;连接线路线先呈北南走向后呈西东走向,起于金三角水泥厂西侧(AK0+000),终于与支线形成的T型交叉口(AK1+841),路线长1.798km。支线和连接线路线全长5.458km。道路等级,支线为三级公路,连接线为四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南支线为30-40km/h;连接线为15km/h;路基宽度,南支线为8.5m、15m;连接线6m、6.5m;地震荷载: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g;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含科技治超监测点)及沿线设施、绿化、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1603974.00元。
2.1.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含科技治超监测点)及沿线设施、绿化和环境保护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A路基桥涵工程类;G路面工程类;H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格审查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均须满足)
3.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6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8月19日 8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19日 9时 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方法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健力 宝南路43号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莫先生 |
联 系 人: |
何小姐 |
电 话: |
0757- 87733629 |
电 话: |
0757-87710881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电子邮件: |
gdshz201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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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至27日,副区长、镇党委书记伍聪颖带队前往郁南县建城镇,调研建城镇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就进一步深化两地协作交流探讨。
调研团先后实地考察了当地的黄皮产业发展项目——世界黄皮公园、罗旁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地心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工程、预制菜及腊味加工厂等项目,深入了解当地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情况。同时,就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地发挥组团帮扶力量等议题座谈,共商对策、共谋发展。企业代表广东骏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建城镇捐赠了价值120万元的物资助力当地教育民生事业发展。
伍聪颖表示,接下来将瞄准建城镇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难点,群策群力解决问题,打造更多乡村振兴工作亮点。同时,依托各单位资源禀赋和优势,充分发挥工作能动性,在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力争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综合今日三水)
公 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9号)的规定,现将乐平镇范湖村元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征地项目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名单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8月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迳向乐平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0757-87335681
附件: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名单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20220729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村元下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示.pdf
20220728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村元下股份经济合作社留存资金发放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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