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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修订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时间:2023-07-01     人气:954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规程(2023版)》),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近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规程(2023版)》),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操作规程(2023版)》从原来的7章33条增加到11章76条,自9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操作规程(2023版)》在总则章节增加“政府采购限额管理”的要求,强调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类别累计资金数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采购人不能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采购,但项目预算调整除外。

  《操作规程(2023版)》新增“政府采购前准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内部控制管理”4个章节。其中,政府采购前准备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实施要求、实施范围、实施步骤等内容进行规范,强调采购人要结合采购需求特点对采购计划的实施作出安排,有效减少违法违规设置采购文件评审因素,降低廉政风险。

  政府采购政策章节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四部分组成,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落细。

  此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章节新增“政府采购计划与预算管理”“采购人信用承诺”“政府采购项目类型”“设置采购包”“细化采购需求清单”等内容,重点强调达到预算资金核实限额标准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须经市财政部门完成资金核实前置审核,并更新无须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情形。

  《操作规程(2023版)》还对因系统技术故障、采购人行政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导致的无法通过云平台完成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等备案的,设置了应急预案,允许采购人直接向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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