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2-03075
	
二、项目编号:JF2022(SD)WZ0038
	
三、项目名称:顺德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顺德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项目):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顺德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刘奇俊、廖荣盛、冼淑莲、张汝荣
	
采购人代表名单:莫淇铭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服务类”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顺德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项目):2.3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顺德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项目):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7楼
	
联系方式:0757-22832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联系方式:0757-8626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60027
	
 
邓岗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邓岗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招标单位: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 2022年05月05日12时 至 2022年05月08日12时止
	
邓岗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项目招标的定标工作已经结束,定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5月05日12时 至 2022年05月08日12时。
	
中标候选人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13098228.02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吴嘉家/粤2442020202103987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90个日历日
	
质量/承诺: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对定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757-66890237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邮编:5281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7771650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编:528100
	
2022年桂城街道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拆除、迁移、标线标牌)等零星维护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2022年桂城街道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拆除、迁移、标线标牌)等零星维护项目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 2022年05月05日12时 至 2022年05月09日10时止
	
2022年桂城街道公共自行车站点、公交设施、公共停车(拆除、迁移、标线标牌)等零星维护项目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5月05日12时 至 2022年05月09日10时。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8.58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李广山/粤2442006200805673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若在服务期内累计完成的工程结算价达到人民币750万元(不含人民币750万元)或服务期1年满后,招标人都不再委派项目。中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工程发包数量有异议。/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承诺: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
	
电话:0757-86331904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编: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81631273,0757-8631401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编:5280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素双、杨彩华
	
电 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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