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西站西站片区二期路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含详细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西站西站片区二期路网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2-440605-04-01-51847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详细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10个单位工程,分别为:环站北路(环西至工贸大道段)、上柏大道(北延线)、学校配套道路、横二路道路、佛山西站科创园区间道路、佛山西站污水泵站及配套管道及新建王芝涌段、环站南路、西站东路及西站西路(南延线)、西站东路(站北至环北段)及新建招大涌、新建王芝截洪沟。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及泵站工程。总投资估算71928.39 万元,其中建安费58646.89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所有单位工程成果设计同时启动并实施,勘察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启动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收到招标人启动通知后3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收到招标人启动通知后5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3)当期施工图经审图单位审核通过后1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蓝图、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5)中标人应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协助办理完成相关的规划及施工报建、报批手续,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及泵站工程等的地质详细勘探、定测、施工图设计、管线物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协助办理完成相关的规划及施工报建、报批手续,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2.4.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031,855.35元。
2.5本项目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且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只允许1家负责设计的单位与1家负责勘察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城市道路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城市道路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路桥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 对企业项目业绩要求
4.5.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类似项目投资额为5.7亿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业绩。如为初步设计业绩,则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施工图设计业绩,则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图合格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6月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牵头人派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大兴科路5号B座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7-866781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 孔繁聪、李宝欣
电话:0757-86300783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2023年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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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2023年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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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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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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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从 2022年05月12日17时 至 2022年05月15日17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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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2023年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定标候选人。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设备故障,2022年5月9日首次发布的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公示附件丢失无法下载,现对项目评标结果重新公示。
现将该项目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5月12日17时 至 2022年05月15日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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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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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877602.80 | /// | 收到采购订单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招标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在采购订单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具体到货期以采购订单或用户单位通知要求为准(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日历天内。 | 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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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 | 21787590.00 | /// | 收到采购订单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招标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在采购订单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具体到货期以采购订单或用户单位通知要求为准(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日历天内。 | 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及行业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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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 21265459.15 | /// | 收到采购订单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招标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在采购订单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具体到货期以采购订单或用户单位通知要求为准(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日历天内。 | 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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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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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单位: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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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3367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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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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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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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039263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邮编: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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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佛山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梁工 电 话:0757-82574696、13929960725 传 真:0757-82574657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33号汇源通大厦4栋6楼 邮 编:528000 |
1.招标条件
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2022年零星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以 相关文件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2022年零星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以 相关文件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2022年零星工程。单项预算价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零星建设工程及零星设施维修工程,零星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泵站、窦闸、水库、堤围、内河涌等。
2.3 计划工期:从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始,服务期为一年,即到2023年止,金额按实际发生计算为准(实际承包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从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始,服务期为一年,即到2023年止的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发生的单项费用在10万元以下范围(不包括10万元)的各项零星工程项目,零星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泵站、窦闸、水库、堤围、内河涌等。招标范围具体以每个零星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图纸资料或施工方案等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防疫安全,固定费率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0】15号)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6.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11 月至 2022 年 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 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6月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开标三室210 )。
7.2.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2.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2.4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最新的防疫要求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最新规定执行,如不清晰可致电代理机构询问。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近14天内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出示粤康码绿码(如相关部门根据现场防疫需要,要求投标人提供阴性核酸检测结果的,投标人一并提供)并佩戴口罩。
注:疫情防控期间,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发布最新防疫管制措施,则执行最新的防疫管制措施进行开标。
7.2.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水利排灌养护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0757-8689206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成广场3幢13层1311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蒙小姐
电 话:0757-86773283
电子邮箱:gddh20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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