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在主动就诊人员中发现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5月15日,南海区在主动就诊的发热病人中发现一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随后对陪同其看病的妻子核酸检测也为阳性。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个案1:男,21岁;个案2:女,21岁。两人从事个体贸易,居住在里水镇。个案1在5月14日晚发热、喉咙疼痛,15日早上症状加重,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经核酸检测为阳性。随后医院对陪同其看病的妻子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也为阳性。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等,个案1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个案2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两人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接医院报告后,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启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有序组织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场所管控、区域核酸筛查等工作。截至15日24时,共甄别密接189人、次密接69人;排查重点场所7个,采集重点场所环境标本7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部分镇街和重点区域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已采样1551461人,部分已出结果均为阴性,其他结果待出。
根据初步流调情况和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如下:
封控区:里水镇恒大御景湾14栋;大沥镇四季花城海棠苑1单元。
管控区:里水镇恒大御景湾;大沥镇四季花城海棠苑2、3单元。
防范区:里水镇草场白塔工业大道以东、沿江路以西、金名都东区南侧道路、里广路围合区域;大沥镇四季花城海棠苑、蔷薇苑。
封控区内已安排救护车巡诊,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三区”内市民确有外出就医需求或需定期到医院做检查、诊疗、取药的(如透析、产检等),请与所在社区(村居)联系,联系电话:里水镇金峰洲社区0757-85627010,大沥镇江北社区13902813462。
请5月7日以来,居住或到访过里水镇恒大御景湾和大沥镇万科四季花城两个小区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疾控中心报备。请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同时要尽快完成疫苗全程及加强免疫接种,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果发现被赋黄码,请务必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并且在做好自我防护的情况下,前往附近黄码检测专区完成3天2检,则解除黄码。
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
桂城街道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定于5月16日8:30至14:30(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街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分区域设置71个免费核酸采样点,具体地点请点击此处查看核酸采样点地址。
二、为有序开展采样工作,相关社区将分时段通知不同区域(经济社、厂企、楼宇)的采样对象依次分批到点采样,请广大居民配合,相互知照,避免扎堆。
三、请广大市民提前通过“粤核酸4”微信小程序登记个人及家人信息,并截图保存“个人采样信息二维码、粤康码、行程卡”,以提高信息采集效率。
四、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及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纳入本次检测;
粤康码黄码人员请前往佛平二路口北侧维也纳酒店旁停车场、夏东路23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旁临时停车场、南五路16号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三个黄码采样点,红码人员请迅速联系所属社区报备,请勿前往免费核酸检测点。
五、采样期间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官方权威消息,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关于开展丹灶镇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为适度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从5月15日(星期日)晚上22时30分至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1时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镇分区域设置42个免费核酸采样点,具体地点详见通告附件。
二、各采样点的具体安排时间(点击此处查看各核酸检测点开放时间与地址)。
三、为有序开展采样工作,相关村(社区)将分时段通知不同区域(经济社、厂企、楼宇)的采样对象依次分批到点采样,请广大居民配合,相互知照,避免扎堆。
四、请广大居民提前通过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小程序(即“粤核酸4”)登记个人及家人信息,并截图保存“个人采样信息二维码、粤康码、行程卡”,以便提高信息采集效率。
五、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采样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丹灶镇师生核酸采样安排
丹灶镇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5月16日正常回校,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统一在校参加核酸检测。
九江镇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南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从5月15日(星期日)22时30分至5月16日(星期一)中午12时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镇分区域设置45个核酸采样点,具体地点与开放时间请点击此处查看。
二、为有序开展采样工作,相关村(社区)将分时段通知不同区域(经济社、厂企、楼宇)的采样对象依次分批到点采样:(1)室内场地检测时间:5月15日22:30—5月16日00:30,5月16日上午7:00—12:00;(2)室外场地检测时间:5月16日上午7:00-12:00(具体安排以各村居通知为准)。请广大群众配合,相互知照,避免扎堆。
三、请广大群众提前通过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小程序(即“粤核酸4”)登记个人及家人信息,并截图保存“个人采样信息二维码、粤康码、行程卡”,以便提高信息采集效率。
四、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采样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狮山镇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风险,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切实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定于2022年5月15日-16日在全镇范围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
全镇分区域共设置153个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服务,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全镇人员免费参加核酸检测。
第一轮检测:开始时间由各采样点通知,结束时间为5月16日凌晨2点;
第二轮检测:5月16日6:00开始,至全镇人员采样完毕结束。
其中,住宿学生在5月15日晚上安排核酸检测;其余走读学生统一在5月16日安排核酸检测;未安排采样点的学校学生则到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提前准备好“粤核酸4”小程序采样码。老人、未成年人等没有智能手机或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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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进行核酸检测,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不扎堆、不交谈,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粤康码黄码及绿码但行程卡带星号的市民,请及早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使用黄码通道;红码人员请迅速联系所属村(社区)报备,请勿前往免费核酸检测点。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需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并说明情况。
(五)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5日
关于开展西樵镇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根据南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从5月15日(星期日)晚上21时30分至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时30分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镇分区域设置34个核酸采样点,具体地点时间请点击此处查看。
二、各采样点的具体安排时间,以采样点属地村(社区)和镇科技工业园的通知为准。
三、为有序开展采样工作,各村(社区)及镇科技工业园将分时段通知不同区域(经济社、厂企、楼宇)的采样对象依次分批到点采样:1.采样时间段主要在5月16日(星期一)上午6时至10时30分(其他时段也提供采样服务);2.镇内学生在5月16日(星期一)统一在校园内开展核酸检测工作。请广大居民配合,相互知照,避免扎堆。
四、请广大居民提前通过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小程序(即“粤核酸4”)登记个人及家人信息,并截图保存“个人采样信息二维码、粤康码、行程卡”,以便提高信息采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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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采样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三水旧海关大楼修缮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以 西党政办复【2021】509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西南街道财政资金。本项目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三水旧海关大楼修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桥东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拟对文保主体建筑及附楼的框架及外观做修缮修复,建筑结构补强加固,拆除与主体建筑无关的加建违建内容,清洗地面、墙体,修复地砖、楼梯、门窗、墙体、陶制排水管等,安装配电箱及照明系统,新建室外排水系统等。建筑占地面积约 450 平方米,四层,总建筑面积约 2250 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394054.55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29367.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区、市、省、国家的文物主管部门验收。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资质换证。过渡期内,未办理资质换证的投标人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视为满足本条件,可参与投标)。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以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 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11月至2022年 4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任一方提供均可)
4.10.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7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7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电话:0757-87618972
邮编:5281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萧工
电 话:0757-82282160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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