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南国东路延伸线工程(顺兴大桥)配电设施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顺德区南国东路延伸线工程(顺兴大桥)配电设施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CG20220518001
项目名称:顺德区南国东路延伸线工程(顺兴大桥)配电设施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5,871.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南国东路延伸线工程(顺兴大桥)配电设施迁改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5,871.9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①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南国东路延伸线工程(顺兴大桥)配电设施迁改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南国东路延伸线工程(顺兴大桥)配电设施迁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供应商须通过2020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审查备案(备案名单以佛供电生【2021】2号文为准,如有最新的文号,则按最新的文号执行)。供应商需提供佛供电生部【2021】2号或之后的文件复印件,标明供应商所在页面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19日 至 2022年05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联系方式:0757-26385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联系方式:0757-22317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757-22317106
项目概况
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2FSCS0402
项目名称: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4,666.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
合同包预算金额:1,954,666.5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6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任意一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成立,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函,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20日 至 2022年05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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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0757-833584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联系方式:0757-81019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雁容
电 话:0757-81019488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配套公交枢纽站 立项审批前勘察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 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 禅政数监管〔2022〕25号 核准,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东侧、禅港路北侧(基地与南侧禅港路之间有河涌),项目拟建设1幢交通枢纽站(含东侧与市二医院眼科楼连接的连廊)、两座路桥(与南侧禅港路连接)、周边绿化景观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7500.02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拟建计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4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170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地质勘察周期:30日历天;
(2)项目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项目节点工期:
①地质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地形图等项目相关测量工作)在合同签订、招标人提供场地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送审图机构。
②超前钻(如需)应在施工图开展前同步完成。
③总平面及单体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报审稿并送审,因审查导致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
④初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设评审稿并送审,因专家评审导致设计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
⑤施工图设计,在初设评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并送审,因施工图审查导致方案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日历天;
⑥施工配合阶段,施工单位或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需在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最长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017730.00 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38223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26355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配套公交枢纽站勘察设计。包括以下工作:地质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地形图等项目相关测量工作,如需超前钻应包含)、绿化迁移方案设计(如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勘察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初测、初勘、定测、详勘、物探、地形图测量、超前钻(如有)等工作。
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中标方案深化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单体设计方案、管线综合、CPI编制和估算分析报告等)、绿化迁移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效果图编制(含BIM模型(如需))、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办理全过程报建报批和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设计专业应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所有基坑支护(如有)、地基处理、建筑(包含外立面深化设计)、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梯、消防、电气、智能化、防雷、设备、人防、装饰装修、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室外市政(含必要的红线外的道路、桥梁、管道等市政接驳)、综合管网、园林景观、泛光照明、停车场交通系统(如有)、标识导视系统(如有)等。
2.6 承包方式:勘察费按综合单价包干;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项目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勘察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③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③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以具备设计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持有对应类别的诚信档案,即: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5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0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3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 参与交易活动疫情防控要求的提醒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开标、评标)的各有关交易主体(包括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9.4.1进入交易中心前,需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扫场所码,否则不予进场;
9.4.2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9.4.3行程卡显示有佛山市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9.4.4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投标人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5各有关交易主体(包括投标人等)应时刻关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信息,并以最新要求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六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757-8221103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区工、钟工
电 话:0757-82629337
传 真: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gddz3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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