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GC-2024(SS)0304
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合同包2(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服务 |
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合同包3(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服务 |
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复印件:(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响应)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1):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2):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3(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3):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1):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采购包2(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2):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采购包3(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包3):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南山派出所
地 址:三水区南山镇沿涌东路3号
联系方式:0757- 8721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3号楼305
联系方式:0757-87761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87761288
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磋商文件(2024041604).zip
采购委托代理协议-2024-2026年度南山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pdf
广东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路沿及公共空间停车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DZC-(SS)2403001)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建设及运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路沿及公共空间停车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GDZC-(SS)2403001
三、采 购 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四、招标需求: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路沿及公共空间停车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项目为新建项目,实施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分布于83个路段,车位3080个(车位为初步规划,如后续发生车位变更,可以由西南街道办事处使用条件成熟的同类型车位进行补充)。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方,并由社会资本方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融资、前期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营运、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采购人或政府指定部门按照中标价格收取项目公司上缴的车位使用费。
五、运营模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社会资本方,按照“公开招标、社会资本方依法投资建设、社会资本方自主经营管理、期满回收经营权”的运作模式实施该项目。
1、本项目采用社会化建设运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投资实施,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在项目公司中占股 100%。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
2、整体项目运营期:10.5年(其中:0.5年为建设期(含试运营期),建设期(含试运营期)内免交车位使用费;如果建设期内未完成验收工作,采购人将在建设期满次日起正常收取车位使用费),期满后采购人无偿收回,一切经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及管理权归采购人。
3、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通过设立的项目公司直接向使用停车服务的客户收取相关费用。停车收费标准按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有关标准执行。
六、投标价格
社会资本方支付车位使用费最低报价为:第1至10年运营年:700元/车位/年。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以上本项目最低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任意一种:1.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映资信证明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发放: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须先至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首层前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光盘。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下列登记材料(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3 日9:00-11:30,14:30-17: 00(北京时间,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首层前台(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 号)。
备注:
①获取招标文件的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两份资料在项目登记时一并递交给街道交易所工作人员(其中街道交易所和采购代理机构各留存一份)。
②项目登记时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做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5 月 9 日9:30~10: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 5 月 9 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 号)。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http://www.ss.gov.cn/gzjg/ssqxnjd/ggyjyzx/index.html)、广东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zcgczx.com/)。
(注: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将在上述网站进行发布。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发布为准。)
十一、其他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采购人自主招标,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十三、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 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89029
2、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稻竹办公楼)平胜大道32号三楼
联系人:梁工、朱工
联系电话:0757-83160334
邮 箱:gdzc66vip@163.com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泽河村门楼修建工程以GC2024(GM04)XY00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泽河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源泽河经联社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498014.58元。
2.3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以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计算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啟明门工程、益金门工程等进行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473113.85元,不设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þ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 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2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更合镇人民政府西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0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西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泽河经济联合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42495388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崔小姐
电 话:0757-88668329
传 真:0757-88668329
电子邮件:6398577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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