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商铺)竞租公告(六和邓边科目三考场自建商铺)
为充分盘活南山镇的公有资产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现我司定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9:30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201室),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邓边科目三考场自建商铺进行公开竞租。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实施制度》(南府发[2023]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项目 序号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址 |
资产面积 (㎡) |
出租单价 (元/㎡/月) |
年租金底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递增情况 |
出租 年限 |
备注 |
项目1 |
商铺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邓边科目三考场自建商铺2 |
31.03 |
37.00 |
13777.32 |
3444.33 |
不递增 |
1年 |
该房屋只作用于商铺用途,房屋内不得人员居住,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
项目2 |
商铺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邓边科目三考场自建商铺3 |
31.03 |
37.00 |
13777.32 |
3444.33 |
不递增 |
1年 |
该房屋只作用于商铺用途,房屋内不得人员居住,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
二、竞租报名方式和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竞租资格审查及报名: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中国公民或中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有意参加竞租者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注:2024年4月22日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6:00),携带自然人/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所需资料(详见下表)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投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87219708)。
序号 |
竞租人类别 |
报名登记所需资料 |
备注 |
1 |
自然人 |
1.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租保证金退还确认书(附件2)。 |
资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须由证件持有人签字、按手印。 |
2 |
企业法人 |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竞租保证金退还确认书(附件2)。 |
资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经南山公投公司审查符合竞租条件并作竞租意向报名登记成功的意向竞租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二)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银行账户:
项目 序号 |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竞租保证金 (单位:元) |
备注 |
项目1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迳口支行 |
80020000006715061 |
3444.33 |
1.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与南山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一致; 2.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租项目的名称:“六和邓边商铺2竞租保证金”。 |
项目2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迳口支行 |
80020000006715061 |
3444.33 |
1.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与南山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一致; 2.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租项目的名称:“六和邓边商铺3竞租保证金”。 |
三、竞租方式
本次竞租项目采取公开叫价方式,每次举牌叫价不得低于本竞租项目的竞租底价,在首次已报价格基础上,每次以百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投。
四、竞租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要求
(一)竞租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9:30。
(二)竞租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01室)。
(三)出席人员要求:
1.自然人:竞租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复印资料须由证件持有人签名并加盖指纹)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
2.公司法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
注: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竞租:①竞租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实名到账;②竞租保证金已到账,但汇款/转账凭证单据上的缴款人与南山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不一致,或汇款/转账凭证上没有注明本次竞租项目的名称;③竞租保证金已实名到账,但汇款人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到南山公投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核。
五、竞租人须知
(一)资产承租权竞得人办理完竞租手续后视同竞得人已到资产物业现场对资产物业现状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建筑物现状、水电现状、其他管理费用等情况),交付资产物业时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就物业现状提出任何异议。房屋交付时间由出租方与竞得人自行协商,若房屋存在物业管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卫生费等),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租赁期内的所有上述费用。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例行消防检查,若有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出租方可立刻收回房屋。
(二)房屋交付均以现状交接,竞得人(即承租人)接收房屋后,如需对房屋进行维护修缮,须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方可施工,所有维护修缮不得改动房屋结构。修缮房屋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租赁期满交还房屋时不得对房屋改造更换部分和更换之门窗等设施(如有)进行破坏性拆除或更换。出租方有权监督和验收房屋维护修缮工程质量。
(三)租赁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政策和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土地等原因(非出租方的原因),而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其他
(一)意向竞租者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者自行承担。
(二)资产承租权竞得人需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签订合同前须足额缴纳首年房屋租赁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金额的25%)及三个月的水电保证金(水电保证金按物业面积3元/月/平方米计算,面积低于67平方米的则按200元/月/间计算)。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届时南山公投公司将竞得人缴交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南山公投公司将重新组织竞租。
(三)竞租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南山公投公司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南山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2、非竞得人:南山公投公司在竞租会结束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南山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四)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合同利益纠纷,出租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
(五)意向竞租人已报名或已交竞租保证金,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竞租公告的全部条文。
七、竞租信息发布方式
(一)本次竞租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南山镇)(http://www.ss.gov.cn/gzjg/ssqnsz/ggzyjyxx/)发布。
(二)本次竞租公告张贴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首层公告架、南山公投公司信息栏及南山镇漫江居委会、东和居委会、择善居委会、六和村委会信息栏。
八、联系方式
本次公有资产(商铺)的公开竞租由南山公投公司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租赁情况,可亲临或致电南山公投公司咨询,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1-6号,联系人:李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87219708。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商铺)竞租公告(六和邓边科目三考场自建商铺)-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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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街河口敬老院是西南街道办事处开设的公立养老机构,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服务岗工作人员1名、后勤服务岗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及职责
(一)岗位数
河口敬老院护理服务岗工作人员1名、后勤服务岗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性质
聘用合同制员工,与敬老院签订劳动合同,年薪约8万元(含五险一金)。
(三)岗位主要职责
接受河口敬老院管理,服从敬老院岗位分工安排,护理服务岗原则上负责长者护理工作;后勤服务岗原则上负责厨房、仓库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学历不限。
2.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3.有厨房工作经验、熟练掌握烹饪技能、对菜品有创新能力,能合理控制食堂成本,持国家颁发的厨师证(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或有护理员证优先考虑。
4.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卫生标准,确保安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踏实认真,具有团队意识,吃苦耐劳。
5.需要通宵值夜班,除完成本职工作外,服从院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在各级人事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公告、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三)报名地点:西南街道河口文塔路6号河口敬老院,联系人:陆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73289。
(四)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妥《2024年河口敬老院招聘护理服务岗、后勤服务岗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面)、毕业证、技能证书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2张相片同版,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五)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审查后退回原件)。准考证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凭短信通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聘流程
(一)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实操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实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比30%、实操成绩占比70%,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拟定招聘对象。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或通知为准。
(二)体检
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健康检查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考察
一是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通过发函派出所核查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个人提供网上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四)公示
对经考察合格的招聘对象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予以辞退,且不作任何补偿。
(二)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与上一雇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
(三)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1.2024年河口敬老院招聘护理服务岗、后勤服务岗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4年河口敬老院招聘护理服务岗、后勤服务岗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
1.招标条件
海口智能科技园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4-440604-04-01-944178]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莲江路南侧、禅西大道西侧,古新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130842.4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4561.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6280.91平方米,建设3栋9层、2栋10层的厂房、负一层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622日历天(其中节点工期要求:其中:地下室顶板于开工令发出后242天内完成封顶;5#厂房于开工令发出后324天内完成主体封顶,并配合发包人及时完成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计划2025年12月31日移交使用;3#厂房于开工令发出后420天内完成主体封顶,并配合发包人及时完成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计划2025年12月31日移交使用),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工程须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并通过整体联合竣工验收。
2.4 招标控制价:349147099.5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为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招标,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桩基础、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人防、消防、暖通、防雷、装修、电梯、海绵城市等,具体以工程施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移交(归档)及整理验收资料,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均须具有《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4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公告栏、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如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 |
地 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庞小姐 |
联系人:林工、陈工 |
电 话:0757-82262307 |
电 话:0757-82034163 |
电子邮件:353144768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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