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汾江北路38号厚金广场4座办公物业及配套车位整体出租项目竞租公告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现就禅城区汾江北路38号厚金广场4座办公物业及配套车位整体出租项目采用公开竞租方式进行出租,欢迎合格的竞租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YCZB23XC076
二、出租项目内容、数量、最低招租价(以下统称“底价”)及要求:(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1、办公物业: |
|
|||||||
序号 |
租赁期 |
租赁面积(㎡) |
递增 (%) |
租金单价底价 (元/㎡/月) |
租金合计 (元/月) |
合计 |
阶段小计 |
备注 |
1 |
第1—3年 |
10939.13 |
/ |
12.00 |
131,269.56 |
1,575,234.72 |
3,281,739.00 |
本阶段的小计已扣除11个月免租期的租金 |
2 |
第4—6年 |
5 |
12.60 |
137,833.04 |
1,653,996.48 |
4,961,989.44 |
|
|
3 |
第7—9年 |
5 |
13.23 |
144,724.69 |
1,736,696.28 |
5,210,088.84 |
|
|
4 |
第10年 |
5 |
13.89 |
151,944.52 |
1,823,334.24 |
1,823,334.24 |
|
|
合计 |
/ |
/ |
/ |
/ |
/ |
/ |
15,277,151.52 |
|
2、停车位: |
|
|||||||
序号 |
租赁期 |
租赁面积(个) |
递增 (%) |
租金单价底价 (元/个/月) |
租金合计 (元/月) |
合计 |
阶段小计 |
备注 |
1 |
第1—3年 |
120 |
/ |
160.00 |
19,200.00 |
230,400.00 |
691,200.00 |
|
2 |
第4—5年 |
5 |
168.00 |
20,160.00 |
241,920.00 |
483,840.0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1,175,040.00 |
|
备注:
1. 竞租人报价不能低于最低招租价(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 租赁方式:228间办公物业以及120个地下车库停车位整体出租,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
3. 租金底价:办公物业12元/㎡/月,停车位160元/个/月【(不含物业管理费)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4. 租金增幅:每三年递增5%。
5. 出租物业:禅城区汾江北路38号厚金广场4座6层至11层、12层1201-1203、1228-1236室(共228间)办公物业及配套120个地下车位。上述办公物业现为毛坯状态,地下车库停车位均位于负一或二层、已划线。
6. 租赁面积:办公物业共228间(其中:6层至11层,每层均有36 间;12层为1201-1203、1228-1236室,有12间),面积合计:10939.13m² (具体最终面积以不动产权证载面积为准)。
7. 配套车位:停车位120个(具体停车位编号及位置以实际移交为准)。
8. 租赁期限:办公物业租赁期10年(含11个月免租期);地下停车位租赁期5年(无免租期)。
9. 装修改造:
(1)须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9个月内完成对办公物业的装修,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m²,且须报消防部门验收及格,相关资料须递交出租方备案。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9个月内未完成对办公物业的装修,出租方有权收取承租方一次性违约金(一次性违约金=10939.13 m²*800元/m²*50%) 并继续履行合同。此外,承租方须按未完成装修的面积*800元/m²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装修款项,由出租方完成剩余的装修。
(2)装修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在装修前须提供相关装修设计方案及工程预算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完工后,承租方需提供装修投资金额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发票和支付凭证等)供出租人审查,若装修标准达不到800元/m²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不足部分金额的违约金。承租方拒不提供相关装修投资资料审查的,承租方须按合同租赁面积*800元/m²*50%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以及增加的固定设施(如水电设施、基础设施设备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室内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维护、配置及更换(包括室内管道堵塞清理维修、墙体渗漏、地砖开裂及墙体瓷砖剥落修缮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竞租人资格:
1. 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
的自然人;
2. 竞租人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2.1 竞租人如为独立法人机构:竞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竞租人须提供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代理机构于资格性审查当天(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租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 竞租人如为自然人:竞租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下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竞租人须提供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代理机构于资格性审查当天(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租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四、竞租公告和领取竞租文件时间/地址:
1. 领取竞租文件时间: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9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领取竞租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2座22楼2208。
3. 竞租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领取竞租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3. 如需授权委托他人代理,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所有相关委托资料都需有双方签名并盖食指指模。
备注:领取竞租文件前必须如实填写《竞租登记表》。
六、现场勘察:竞租人在竞租公告期内凭《竞租登记表》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勘察,了解物业现状。
七、接收竞投文件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投文件恕不接受。竞租人须将填写好的竞投文件递交至竞租现场指定位置。
八、接收竞投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一座3楼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1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九、竞投文件开启时间/地址:
1. 竞投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竞投文件开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一座3楼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1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备注:(竞租人必须凭《竞租登记表》、竞投文件(3份)、竞租保证金凭证、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竞租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竞租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本次竞租会议)。
十、现场竞租:
1. 现场竞租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现场竞租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一座3楼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十一、承租方在竞租结果公告后,如要放弃该项目成交权,其竞租保证金将被没收,该项目将重新组织竞租。
十二、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玖拾万贰仟捌佰壹拾柒元叁角陆分(¥902,817.36元),以单位名义进行竞租的竞租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为便于核查,不接受现金存款及个人网银支付形式);以自然人名义进行竞租的竞租人须从本人的账户以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竞租保证金需在2024年5月9日17时00分前按照约定方式将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厚金广场4座办公物业及配套车位”,请汇入以下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80020000007078540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银行环市支行
备注:提交资格文件时必须出示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将拒绝其参加竞租。
十三、竞租保证金退还:在发布竞租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无息退还);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缴纳了成交服务费、提交合同租金押金及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由出租方协助办理退还(无息退还)。
十四、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ccggzy/)、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政务网(http://www.chancheng.gov.cn/zumiao/)公示栏、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syczb.com/)。
十五、联系事项
1. 出租人:佛山市骐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738603
2. 交易代理机构: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2座22楼2208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7-86260021
邮政编码: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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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禅城区南庄镇河畔社区“健康林”种植暨急救技能培训进社区活动举行,探索基层党建新思路,助推“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
活动中,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党委与河畔社区党总支部举行党建共建签约仪式。双方将充分发挥结对双方优势,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围绕基层党员群众需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急救培训等特色服务,逐步形成党员互动、活动互联、工作互助、资源共享、经验共鉴、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随后,大家来到河畔社区居委会旁开展社区“健康林”种植活动,用实际行动为“百千万工程”注入“绿色动能”。
当日,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的医护人员还通过“理论讲解+实操演练”的方式,为社区、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社区兼职网格员、部分居民群众进行了急救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心搏骤停及生存链、心肺复苏(CPR)、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使用和气道异物梗阻处理等。现场气氛活跃,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正确掌握了心肺复苏术、海姆立克急救法等救护技能,大大提升了应急救护意识和技能,希望这类培训多多开展。
南庄镇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是一次镇内医疗系统与社区的“联谊”,每一个活动环节都紧扣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希望以本次活动为起点,医院与社区继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共同助力南庄高质量发展。
项目编号:GC2024(GM03)XZ0002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明城镇茶田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茶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明区明城镇茶田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茶田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为644830.52元。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报价:
该项目包括为高明区明城镇茶田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第二次)等,具体以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以招标参考价644830.52元为最高限价,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及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符合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 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特别说明:
1、提供永久抄表维护;
2、村内管网(总表至分表段)永久维护 ;
3、否则业主有权追究责任及追讨经济损失。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相关上岗证书复印件(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4年 4 月 24 日至2024年 4 月 29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及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茶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18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5289539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 话:0757-88668329
传 真:0757-88668329
电子邮件:6398577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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