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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专项采购(南海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12-09     人气:679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作者:
概述: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专项采购(南海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专项采购(南海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4JC198


项目名称: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专项采购(南海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专项采购(南海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②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映资信证明是基本户出具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②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专项采购(南海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2)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 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采购包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③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写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3)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专项采购(南海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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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


联系方式:86325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19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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