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程(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C-22JC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本项目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数据丢失。现根据相关要求发此公告。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工商大厦
联系方式:0757-83127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
佛山市FKFB综合训练基地一期室内模拟街区及训练场跑道硬底化改造招标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第四人民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高明杨和镇井头圩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护理设备专项(第二批)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皮肤美容设备专项(第一批)招标公告
-
南海大沥镇西部片区采购保障性住房房源招标公告
-
佛山高明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2025-2027年佛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家具转型升级示范基地(陈涌片)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德家具转型升级示范基地(陈涌片)道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龙江)〔2022〕8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龙江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
本项目顺德家具转型升级示范基地(陈涌片)道路改造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龙江镇龙江陈涌工业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顺德区龙江镇龙江陈涌工业区,北至龙高路,南至九江大道,园区总面积为37.86公顷(567.9亩)。本项目为改造工程,主要包含建设路、建业路、规划三路、太和路、工业大道、明兴路、同兴路、规划二路、规划一路、永兴路等,道路等级为等外道路,道路总长约4.3公里。本工程主要对建设路、建业路、工业大道、同兴路作断面改造,并对所有道路路面进行修复及沥青罩面、重新施画交通标线、提升更换检查井,完善道路照明设施并预埋电力及通信排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工业区内部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埋管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要求的规定内容为准。
2.3 项目周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27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开始工作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具体进度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4143.28525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4101.852405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 招标范围
2.5.1.1 设计部分
(1)初步设计(必须实质响应设计任务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核,以加盖审图专用盖为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服务。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含派驻设计代表)、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
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范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PPT、PDF、CA电子版、纸质图纸等)、电子化移交(如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若需要)。
(2)其他设计服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各阶段的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工作等。协助完成规划报建(若有)、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和竣工图编制。
(3)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图(若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5.1.2 施工部分: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5.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143.28525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4101.852405万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34.12525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32.784005万元);
(2)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4009.1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969.0684万元)。
2.6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等。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具体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有效的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④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4.3 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6.1 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4.6.1.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1.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6.1.4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2 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2.1 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2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3 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即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2.4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2.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3 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3.1对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应当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技术职称证书。
4.6.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3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4 拟派的上述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均不能同时兼任。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 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须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7 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5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3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现场的后续流程。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且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龙江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 编:528318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57-2388871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邮 编:528308
联 系 人:霍小姐
电 话:13302424047
传 真:0757-27330790
电子邮件:2684009380@qq.com
项目概况
顺德区杏坛镇右滩胡兆炽小学篮球场东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5064
项目名称:顺德区杏坛镇右滩胡兆炽小学篮球场东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9,971.9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杏坛镇右滩胡兆炽小学篮球场东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9,971.9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杏坛镇右滩胡兆炽小学篮球场东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有地质灾害工程施工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14日 至 2022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招标大厅(即杏坛镇政府后侧维稳大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招标大厅(即杏坛镇政府后侧维稳大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招标大厅(即杏坛镇政府后侧维稳大楼二楼)。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杏坛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33号
联系方式:27388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丽泽景园汇众恒泰C座7层711室
联系方式:130689794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068979492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