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铁军精神,培育未来英才——佛山市铁军小学
佛山市铁军小学,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优质教育。
1. **优秀的师资队伍**:铁军小学拥有一支高素质、富有经验的教师团队。他们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坚实的保障。
2. **特色课程**: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开设了丰富多样的特色课程,如[列举一些特色课程],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
3. **教学设施**:学校配备了先进的教学设施,包括现代化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艺术教室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4. **德育教育**:铁军小学注重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开展各种德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5. **社团活动**:学校拥有众多的社团组织,如[列举一些社团活动],让学生在课余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综合能力。
6. **学术成果**:铁军小学在学术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学生在各类考试和竞赛中屡获佳绩,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7. **校园文化**:学校形成了独特的校园文化,强调团结、勤奋、创新的精神,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8. **国际交流**: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全球化意识。
9. **社会声誉**:佛山市铁军小学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声誉,是家长和学生心目中的优质教育品牌。
佛山市铁军小学以其卓越的教育质量、丰富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校风校貌,成为学生成长的摇篮,为培养未来的社会栋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佛山市汾江小学。学校一直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1. **教学团队**:汾江小学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他们教学经验丰富,富有爱心和责任感,致力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力。
2. **课程设置**:学校提供全面而丰富的课程,包括基础学科、艺术、体育、科技等,以满足学生的多元发展需求。
3. **教学方法**:教师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
4. **设施设备**:学校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完善的活动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5. **德育工作**:汾江小学重视德育教育,通过各种活动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6. **课外活动**:学校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社团、兴趣班、比赛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兴趣。
7. **家校合作**: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
8. **成果与荣誉**:汾江小学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生在各类竞赛和考试中屡获佳绩。
佛山市汾江小学以其优质的教育资源、良好的校风和卓越的教学成果,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是孩子们实现梦想的起点。
4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95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寒暑假保育教育费可上浮50%
《通知》指出,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按普惠性、非营利性及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分别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在保育教育费收费方面,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对应幼儿园不同类别,即示范幼儿园、规范幼儿园,同时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类别管理的变化相应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机制。
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95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8∶00至16∶30。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育教育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公办幼儿园托管费收费标准为10元/人·天
《通知》规定,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
1.伙食费(含税)。按月预收,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及有关税费,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按幼儿实际在园天数(不足1天按1天计)向家长公布上月伙食费收支情况,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
2.托管费。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后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其中16:30至17:00免收托管费,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公办幼儿园托管费收费标准为10元/人·天。
3.校车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或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务而产生的、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并由幼儿家长负担的费用。包括:
1.生活用品费。按所在幼儿园统一管理的规定为幼儿集中代购被褥、园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费用。
2.外出活动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统一收取并支付。
3.体检费。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可按实代收体检费。
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等为由另收费用
在收费原则方面,《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本文中“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园就读的幼儿以及转来的插班生;其余幼儿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通知》还明确,除本通知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对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的,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国库。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除伙食费、校车费据实列支外,托管费等收费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财政国库。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幼儿园办园性质、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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