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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2026)两院区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招标公告

时间:2024-10-07     人气:853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作者:
概述:(2024-2026)两院区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2024-2026)两院区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4-02845


项目名称:(2024-2026)两院区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2026)两院区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注: 1、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①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财务报告包括审计结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①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基本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应提供银行证明,银行无法开具证明的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有效性由采购人审核;③资信证明书格式有抬头的,可以写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全称。3、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2026)两院区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且所属行业应与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供应商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以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2026)两院区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上述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本项目投标单位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为正本 1 份,自行密封。)前往开标现场。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上午8时30分~9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投标单位代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居委会华阳南路乐从段20号


联系方式:0757-2297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志杰


电 话:0757-8328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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