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名单出炉 禅城1镇5村上榜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同意50个镇创建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镇,其中禅城有1个镇入选,为禅城区南庄镇;同意485个行政村(社区)创建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其中禅城有5个村入选,分别是南庄镇紫南村、南庄村、紫洞村,石湾镇街道黎冲村,张槎街道莲塘村。
能入选这份名单的镇村,都是全省乡村振兴的引领力量,是乡村善治的先进典型和示范样板。
在镇街层面,南庄镇作为此次禅城唯一入选名单的镇街,一直发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重大命题,高质量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年来,南庄积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南庄乡村品牌,探索农村治理改革创新,盘活农村产业用地,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使南庄乡村风貌发生了质的飞跃。
在乡村层面,入选的5个村在乡村五大振兴上各有建树。如紫南村通过引入职业经理人、社会资金、项目融合等方式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南庄村精心打造高标准“美丽田园”,逐渐形成都市田园风貌;紫洞村因地制宜开发“探寻红色印记、感悟登贤精神、聆听紫洞历史故事”等红色精品研学路线;黎冲村通过深挖“状元”文化底蕴,盘活利用历史建筑等,打造网红新景点;莲塘村修缮重建了一批特色古建筑,大力弘扬龙狮、龙舟、书法等传统文化,同时大力提升改造村级工业园区,腾出空间建设文娱创意街区,助力村集体经济实现新一轮腾飞。
借助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的势头,未来禅城区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一条链”培育壮大现代都市农业,“一幅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体化”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条心”推动帮扶协作走深走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4月24日晚,在明城镇村民夜校课堂上,一群对舞狮文化怀揣浓厚兴趣的市民沉浸在舞狮的欢乐之中。他们跟着老师的示范,探寻舞狮技艺的奥秘,感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舞狮文化传承课是明城村民夜校新推出的课程。前期,明城夜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辖区不少青少年对舞狮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特意开设这期“舞狮文化传承”课程,满足群众对传统民间文化的需求,并进一步挖掘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本次活动邀请到高明区武术龙狮运动协会的常务副会长莫建荣进行指导。课堂上,他一环扣一环地解说了狮头的种类,细致剖析了舞狮的制作流程和工艺。
现场,莫建荣示范舞狮的基本动作,包括“扎马步”“举狮头”“麒麟步”等。学员们跃跃欲试,先后上台感受舞狮乐趣,课堂氛围十分活跃。一些年长学员与讲师热烈探讨着舞狮文化和技巧,年少学员则在一旁努力模仿还原教学动作,尽管初学者的动作还显得有些生硬和不协调,但那份全力以赴的热情却是显而易见的。
佛山是醒狮发源地,明城镇是“世界狮王”夏国璋的故里,明城与舞狮有着一段深厚情缘。当前镇内仍保存着一间有150多年历史的狮行——“大胜利狮行”。
学员们纷纷表示,课堂轻松有趣,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让大家深入领略到非遗文化的独特魅力,希望日后继续参与进来,共同将本土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下来。
明城镇党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明城夜校将坚持“群众点单、夜校配菜”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面向明城村民、企业员工等群体开办特色课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充电学堂”,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润心,持续点亮乡村“夜”生活。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DZC-24JC015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4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佛山市禅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4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 |
700,000.00 |
2. 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③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② 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获取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015+单位缩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咨询电话:0757-81993027。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09时3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十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786084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4.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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