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道路养护中心关于石湾特大桥南岸桥下空间利用项目设计单位报名公告
我中心将实施石湾特大桥南岸桥下空间利用项目,对石湾特大桥南岸桥下空间进行绿化铲除、加建围墙等,建造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总预算费用约175万元。现开展项目设计单位报名工作,具体详情如下:
一、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业绩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人亲自报名的,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5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三、报名资料递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北路7号佛山市禅城区道路养护中心301室。
联系方式:骆小姐,0757-82106839。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DZC-24JC015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4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佛山市禅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4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 |
700,000.00 |
2. 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③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② 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获取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015+单位缩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咨询电话:0757-81993027。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09时3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十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786084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4.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一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32号裕彩楼6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HCG2024-01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一期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879,173.22元
(五)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9,173.22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一期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79,173.22 |
1,879,173.2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初步验收;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终验。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以及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新的政策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截图打印件)。
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和相关注册管理办法)。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如下:距离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的时限低于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电子证照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等相关文件提供新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锁定(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截图打印件,并承诺磋商评审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2)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
同一人在两个及以上中标/成交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只能担任最先中标/成交项目(以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的项目负责人;后中标/成交项目的中标/成交资格失效。
供应商隐瞒中标/成交项目获取中标/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电子证照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等相关文件提供新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8.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32号裕彩楼6楼。
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57-63302555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5月13日9时00分~9时30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0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栏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顶峰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757-8880963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0757-8232155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超华
电话:0757-6330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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