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
不得以任何方式
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
农村学校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校服
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
……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对《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
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
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
一方面,学校要遵循自愿开展原则,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如确定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另一方面,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农村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在校服采购工作中不得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擅自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除财政出资购买校服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
不得在校服之外
采购年级服和班服
征求意见稿指出,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实用、耐用、经济”的适度原则,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议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由家长根据个人需要自行确定校服套数,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
冬季较寒冷的地区,在原有春秋装和夏装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冬装类型。选用礼服式校服的学校,可由学校统一购买礼服,学生循环使用,也可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
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每款校服小学6年,初中、高中3年以内每届学生不得更换。不得一次性将中学、小学阶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购下发。学校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校服。
征求意见稿明确,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鼓励推行绿色设计,使用天然、环保的纤维原料制作校服,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
免费配发校服
征求意见稿指出,校服选用模式包括家长购买模式、市场购买模式、财政支付模式三种,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
其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通过政府财政采购的方式,为学生免费配发校服,同时保留供家长自行购买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意见稿明确,校服采购不管什么选用模式,均以学校为采购主体,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家长或家委会、学生和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各地各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中标的校服生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学校的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
征求意见稿指出,全省公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各地区出台校服管理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公众可在2024年6月26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件hefx@gdedu.gov.cn,或将纸质版意见建议寄送到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学校后勤管理处(邮编:510080);或在省教育厅网站相关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无房产证。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
(二)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未被列入国家有关失信名单;
2.竞投人必须是合法经营达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含中外合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符合标的油站经营管理要求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包括且不限于:成品油零售或批发(持有相关许可证);
3.竞投人必须在广东省佛山市范围内有正在经营管理的加油站1间或以上(须提供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
4.竞投人必须具有成品油批发权或与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签订的成品油保供协议(协议的有效期限必须为招租完成后仍有4个月或以上有效期)。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书》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有意参与竞投者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广东省项目所属选择:佛山市>国有产权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大沥镇人民政府>镇属公有资产交易信息公告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交易须知内容)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招租人和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8:30至2024年6月21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下午4:0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30-10:0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朱小姐 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83010、8558302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交易所一楼
3.招租人联系人:梁小姐、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187949、81187966
南海多路段
新增一批电子拍摄设备
将于7月中旬启用
快转发提醒身边的车主朋友
关于南海区部分路段
启用电子拍摄设备的通告
为创造更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缓解道路拥堵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依法在南海区部分镇街的多个路段新增了一批电子拍摄设备,进一步实现对路段的远程、自动、实时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在相关路段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采集和固定证据,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新增的电子拍摄设备进行公示,该批新增的电子拍摄设备将于2024年7月15日开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取证。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14日
新增和升级的电子拍摄设备分布点
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出行习惯
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
南海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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