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企业喜获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
近日,三水企业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邦普)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GB/T33598-2017《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等5项标准》,荣获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这是我省首次评选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也是三水区企业首次获得该殊荣。
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是首次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的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其范围覆盖广东省各个行业的标准化领域。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下设标准项目奖、标准化组织奖、标准化成就奖和优秀青年奖,其中标准项目奖设一、二、三等奖,表彰数量分别限额5个、10个、20 个,用于重点表彰有效支撑国家或广东省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项目,重点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绿美广东工程等领域。
本次获评标准项目奖(一等奖)的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主导制定的GB/T33598-2017《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等5项标准》,涉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余能检测-梯次利用-拆解规范-材料回收要求”5项技术标准,该系列标准是我国甚至全球首套车用动力电池回收系列标准,已获得工信部应用和大规模推广,且翻译为外文应用到海外企业中,推动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
该系列标准通过安全环保及先进工艺技术标准体系,推进了资源的极限回收,形成了动力电池安全环保回收全流程技术体系,推动了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全链条一体化DRT发展,实现了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1%,有效缓解战略性矿产资源对外依赖,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对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工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近年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实施标准化战略,把标准化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三水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能力。截至2023年,全区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47项,行业标准185项,地方标准10项,企业标准“领跑者”61项,佛山标准产品46个。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发挥标准化引领的作用,紧密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切实找准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标准化助力经营主体增动力、挖潜力、激活力,持续为三水区的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奋力谱写三水创新发展新篇章。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4-012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会议表决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000.00元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厨房新建新厨房及配套设施等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000.00元(含税)。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3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0.5 该项目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5015034032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村269号103铺(住所申报)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8580659
传 真:0757-88580659
电子邮件:2126885323@QQ.COM
5月14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发布
关于明确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
水电气价格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建〔2024〕36号),现就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执行居民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且抄表到户单独计费的,由居民提出申请,经供电供气供水单位核查后,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对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从事商业经营行为的,其用电仍实行对应的工商业电价,用水用气实行对应的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
二、供电供气供水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办理流程和指引等相关信息,简化申请,提供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现场实际用途核查。经确认是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原则上在30天内予以办妥。
三、本通知自2024年5月13日起执行。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月13日,佛山市住建局等九个部门公布关于持续推动费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关于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的措施备受市民关注。(点击查看此前发布通知)
新政明确,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对佛山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5月14日上午9时,记者在顺德区几家公寓了解到,目前大部分用于住宅居住的公寓,居民所缴纳的水电气价格仍是按照商用标准,“在公寓居住电费是重要花销,入夏后是每个月要使用400度左右的电量。”赶着去上班的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入夏了空调使用比较多,如果新规实施后每个月可以大概节省100多元的花销。
刚刚参加工作的的市民李小姐在顺德新城的一所公寓已经居住了一年,听说下个月公寓水电费将从商用转为民用标准,感到十分惊喜,“那这样我的日常花销就会减少很多,负担减少还是很开心的。”李小姐告诉记者,每次交电费都很头痛,而且下个月开始就是用电高峰期,这个时候实施新政真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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