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武部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和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00—7月5日18:00。
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禅城区人武部办公楼二楼政治工作科,联系人:付干事,联系电话:0757-82663610。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7月1日8:00—7月5日18:00前将《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禅城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如下:
1.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
2.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区人武部根据招考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初审合格的才可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将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进行报名,证明材料不齐的,不予通过初审。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报名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由禅城区人武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禅城区人武部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人武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佛山市禅城区人武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夏季来临,气温持续走高,用电需求不断攀升。佛山今年夏季是否会出现限电情况?如何保障各地用电需求……近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上线《民生直通车》栏目,围绕电费支出、电价政策等市民关心的问题作出回应。
“佛山今年大概率不会出现限电情况。”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副总经理刘根才说,除非下半年西部云南等地出现罕见高温,导致当地水力发电减少,进而影响水电输送至佛山,以及因高温导致用电负荷大规模上升,佛山才有可能出现短时间、局部区域网架性供应相对紧张的情况。“但这种情况概率非常低,目前来看,就算发生也不会太严重,总体可控。”
公寓商业用电成本高于居民用电,一直以来是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刘根才说,近期佛山出台相关惠民政策,减轻居住在公寓里的市民用电负担。商务公寓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且抄表到户单独计费的,由居民提出申请,经现场核查属实,其用电可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用户可凭用电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办理电价变更业务。
所在公寓小区不是供电局抄表到户,而是由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如果申请执行居民电价,有两个方案:一是可以通过对公寓主体的供电设施进行改造,将商业用途和家庭住宅用途的不同公寓单元分开计量,属于家庭居住使用的公寓执行居民电价,满足改造条件的,可以由物业公司办理改电价的业务;二是公寓所有单元均具备独立产权且均为居民家庭住宅使用用途的,可对公寓的供电设施按技术标准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并且完成移交手续,由供电局装表到户,执行居民电价。
进入夏季以后,市民难免会长时间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电量消耗提升。刘根才介绍,佛山推出一户多人口用电的优惠政策,减轻市民电费负担。根据相关规定,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符合条件的用户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办理,也可带齐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前往供电营业厅线下办理。
同一登记地址家庭人数满5人及以上,但户口簿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不一致的,可在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中任选一地址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手续,提供户口簿即可申请。
1.招标条件
村头村环境提升改造第五期工程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东区新村南街侧鱼塘周边。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预算为¥988,663.53元。
2.3 计划工期: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9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本工程为村头村环境提升改造第五期工程,施工面积约1400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园建部分、绿化部分、室外安装部分等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988,663.53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3,804.51元(其中园建部分:¥41,407.00元,绿化部分:¥256.41元,室外安装部分:¥2,141.10元),暂列金:¥80,000.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为固定价]。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截图为准,截图中显示的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截图为准,截图中显示的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为准,须提供相关人员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北京时间)。
5.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A座6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即可)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上述所需提供的资料或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9,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在2024年7月15日17 时0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时将被拒绝。
6.2.2 投标保证金为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注:采用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自行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投标保证金查账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1.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宝丽南路1号村头村村委会四楼会议室。
7.1.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务公开栏和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宝丽南路1号村头村村民委员会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A座601 |
联 系 人:区先生 |
联 系 人:区先生 |
电 话:137 0255 9705 |
电 话:0757-82067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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