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庄发动各界积极参与“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
6月25日上午,禅城区南庄镇召开全镇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动员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的工作部署,对全镇“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进行广泛动员,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助推全镇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
据悉,自2021年7月开启新一轮省内结对帮扶工作和省外东西部协作工作以来,南庄镇与省内外4个镇街(罗定市泗纶镇、英德市连江口镇以及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岩洞镇、龙形街道)、镇内23个爱心单位(7个村,16家企业、社会组织)与省内外24个村开展结对,形成政府、村居、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帮扶局面,通过加强基层党建、深化产业合作、推进劳务协作、拓展消费帮扶、发动社会帮扶等,扎实推动结对帮扶工作走深走实。
三年来,南庄顺利完成了对口帮扶和结对共建任务,有关部门、村居、爱心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党建阵地建设、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帮扶,累计帮扶资金超过1500万元,落实帮扶项目超50个,为推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贡献南庄智慧和南庄力量。
而在新一轮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中,南庄将按照省委“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把紫南村打造为省内村级结对帮扶标杆,落实15个村、15家企业与茂南、罗定、高州开展“村企共建村村结对”帮扶工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同时,原有结对的黔东南州黎平县、罗定市泗纶镇保持结对关系再续三年。
会议指出,全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重大意义,广泛发动全镇干部职工、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慈善事业,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向善的浓厚社会氛围;要聚焦工作重点,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企业走访、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村(社区)慈善募捐、消费帮扶和慰问活动等,持续推进“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及“6·30”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发动面和参与面,推动“6·30”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会议现场,南庄镇班子成员及各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参与捐款,掀起踊跃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6·30”活动热潮。
南庄镇历来高度重视“6·30”活动的组织工作,通过深入各大企业走访座谈,开展宣传动员、推送帮扶项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为巩固乡村振兴成果提供有力支持。
高明区荷城街道“百千万工程”—东西村挡土墙和排水管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4-005
1.招标条件
高明区荷城街道“百千万工程”—东西村挡土墙和排水管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西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表决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荷城街道东西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457423.60元
2.3 计划工期:25个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东西村挡土墙和排水管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为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7423.60元(含税)。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4 年 7 月 8 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7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只接受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0.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5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荷城街道东西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1359050822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杜小姐
电 话:18025867589
传 真: /
电子邮件:1274403620@qq.com
为进一步优化顺德区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顺德区司法局会同区生态环境部门试点推进涉企行政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稳步推进《佛山市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落地见效。该制度自2024年6月1日起在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并将逐步在顺德区的其他执法领域推进实施。
顺德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聚焦政策落实、涉企服务、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试点推进的《佛山市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包括观察期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和对象、适用条件、办理程序等方面。
据悉,执法观察期制度遵照宽严相济政策,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精神,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以综合裁量为原则,以法制审核、集体审议为程序保障,确保行政处罚既合法又合理,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在适用范围方面,《制度》明确,对于当事人违反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程度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后果,本可给予行政处罚,但符合本制度规定条件的,给予适当期限的执法观察期,责令其按照明确的要求整改。当事人在执法观察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经有关程序确认后,依法不予处罚。适用对象包括列入省人民政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行业企业、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非营利性单位或组织以及在上一年度市级环境信用评价中主动申报且被评为“绿牌”的企业等。
适用执法观察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制度》明确,当事人必须同时满足近一年内属于首次违法、损害后果轻微、积极配合调查、在执法观察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等条件,并在附件列举了11种违法行为可以适用观察期的条件,例如,建设项目管理类的,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违法情形,需同时满足属于首次违法;建设项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且已取得环评批复,已按环评要求或严于环评要求配套了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完成验收、拆除主要生产设备或者搬迁等条件,才可适用执法观察期,执法观察期期限为60天内。
此外,附件还列举了不适用观察期的情形,例如,已适用过道歉承诺制度、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或执法观察期制度的;有转移、隐匿、使用、毁损、变卖等擅自处理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行为或者擅自撕毁封条的;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形的,不能适用执法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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