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在《佛山市南海区房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佛山市南海区房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并挂网发布,新一版的《修订稿》将房券适用范围扩大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
南海推出的“房券”,是指在产业用地集聚提升过程中开展产业用地腾退时,根据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国有划拨留用地和地上房屋(非住宅用途,以下简称“物业”)现有租金收益、实施成本和可奖励情况,在实施物业拆除及土地复垦复绿工作后向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实施主体提供的未来特定时间内兑现产业保障房的权利凭证,也是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兑现过渡期租金收益的权利凭证;以及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时,根据留用地安置情况,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提供给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未来特定时间内兑现产业保障房的权利凭证。同一地块复垦,同时产生地券和房券的,实行两券不叠加发放原则。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修订稿》有四方面核心内容值得重点关注。一是将房券适用范围扩大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二是房券允许在南海区内交易流转;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发放的房券不适用过渡期租金收益,不适用自愿放弃兑现产业保障房的相关规定;四是被征收对象兑现产业保障房可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契税。
“通过这次修订,我们希望进一步加快产业用地转型升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权益,助推南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有关负责人谈到。
据悉,自2022年南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创新推出“三券”以来,南海聚力破题土地利用难题,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连片用地,推进生态环境改善。丹灶镇“良银心”千亩水田垦造项目、里水镇逢涌村低效建设用地腾退复垦复绿项目灵活运用房券政策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修订稿四方面核心内容:
1、将房券适用范围扩大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允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且需落实留用地安置的,可以发放房券作为留用地指标置换物业安置的方式之一。产业保障房内涵扩充到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补偿。
2、房券允许在南海区内交易流转。
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发放的房券不适用过渡期租金收益,不适用自愿放弃兑现产业保障房的相关规定。
4、被征收对象兑现产业保障房可按照《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相关规定,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