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以西、海一路以南原劳动广场地块网上挂牌出让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与竞价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下载相关出让文件。
五、本宗地的公告期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0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4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30分止。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10月29日17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参加竞买(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需要到交易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联系。
七、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八、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0757-81009276、86369923
(二)系统使用咨询:0757-83990765
(三)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活动,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参与佛山市国有商住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购地资金必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股东借款等。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有意参与竞价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下载相关出让文件。
六、本宗地的公告期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9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4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止。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10月28日17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参加竞买(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需要到交易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联系。
八、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九、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0757-81009276、86369923
(二)系统使用咨询:0757-83990765
(三)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殡葬服务行业经营者:
为切实维护全市殡葬服务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殡葬用品销售、殡葬服务收费等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殡葬服务诚信经营行为告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各殡葬服务市场主体应当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二、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各殡葬服务市场主体在销售殡葬用品和提供殡葬服务时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清晰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佛山市民政局举报电话:83307199)、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部分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对实行市场调节价部分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严禁价格欺诈、强制捆绑服务等违法行为,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
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应由殡仪馆承办,不得假冒殡仪馆名义,违法违规开展遗体接运、存放、整容等殡葬服务行为。
四、积极推进移风易俗
传承发展优秀殡葬文化,推行“厚养薄葬”理念,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引导消费者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成为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的宣传者、推进者、服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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