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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禅城石湾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时间:2026-04-09     人气:32     来源:佛山石湾     作者:
概述:2026年秋季学期,石湾镇街道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三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协调机制的通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办学管理体制优化方案(试行)的通知》《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招生对象


2026年秋季学期,石湾镇街道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三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


(一)在2026年4月13日(含)前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幼儿;


(三)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适龄幼儿,其家长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一方在2026年4月13日(含)前具有禅城区户籍;


2.父(母)在2026年4月13日(含)前获得禅城区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3.父(母)一方在2026年4月13日(含)前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二)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三)规范招生。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班额确定招生计划。


招生程序


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程序


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须报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址https://www.chancheng.gov.cn)—“2026年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②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佛山石湾”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4月13日17:00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填报志愿


家长可为每位幼儿依入读意愿按顺序选报本区不多于2所幼儿园的志愿。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派位,同园录取”,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取得各自的报名号,同时选报的志愿幼儿园及顺序须一致。“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自动配对双(多)胞胎,请家长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因家长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禅城区招生系统利用“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家长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录招生系统查阅信息比对结果。比对结果不匹配的,请家长核对“申请入学类型”,如果需要修改的,家长须在4月13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招生系统将再次比对信息。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到所选择报名的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


审核


审核时间


2026年4月14日—19日。


审核方式及要求


各公办幼儿园对选报入读本园为第一志愿幼儿园的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公示审核结果


①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24日17:00。


②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所选择报名的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现场申诉(申诉期间内不得更改志愿)。逾期未申诉,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录取


录取时间


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录取方式


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户籍生、非户籍生顺序依序录取。若被第一志愿录取的报名对象,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石湾镇街道与区内其他镇、街道(南庄镇、张槎街道、祖庙街道)联合举办电脑摇号录取活动。对电脑摇号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摇号结果公平、公正。摇号后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各公办幼儿园的公告栏了解录取结果。


为严肃招生纪律,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顺序


①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幼儿,由相关部门会同市、区教育部门联合审核,依据审核通过名单统筹安排学位: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东西部扶贫协作,支援时间1年及以上,且申请学位期间仍在援的我区派出干部人才子女。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才工作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领军人才、广东省人才优粤A卡和优粤佛山A卡持卡人),以及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A、B类人才子女。


②第一志愿幼儿园为佛山市惠景幼儿园、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这两所幼儿园录取原优先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幼儿(详见其招生简章)。


③在2026年4月13日(含)前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非禅城户籍幼儿(享受与户籍生同等待遇):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才工作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子女(非户籍)、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子女(非户籍)、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子女(非户籍)。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C类人才子女(非户籍)。


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非户籍)。


④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适龄幼儿,其家长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一方在2026年4月13日(含)前具有禅城区户籍;


2.父(母)在2026年4月13日(含)前获得禅城区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3.父(母)一方在2026年4月13日(含)前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录取,若顺序排前的已录满招生计划人数,则不再进行顺序排后的招生工作。


注册


注册时间


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4月30日(星期四),具体以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为准。


注册地点


各公办幼儿园。


凡未按时到园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各公办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程序


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须报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民办幼儿园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和班额(小班每班不超25人)自行制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可以参照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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