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昌一街、高明大道西2宗公有物业招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民诚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 标的1无产权证、标的2有产权证 ,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按季度收取 。
5.租金递增情况: 租期超三年的,以竞得价格每三年递增5% 。
6.优先承租权情况: 标的均无优先承租权 。
7.接受联合体情况: 否 ,联合体数量:/ 家。
8.合同保证金: 以竞得月租金的金额为计算基础乘以3个月的租金总和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交易保证金须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号,且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名称须一致。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fswz/zcjy/asset_trade.html)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意向人申请参与竞价的,点击右上方“登录系统”按钮,进行登录操作;如需了解竞买注册及操作流程,点击右上方“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相关文件了解;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租人联系。
5.首次参加项目的竞买申请人需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注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完成实名核验,完善基本信息,可信等级须达到4级及以上,角色选择“响应方 - 竞买人”。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请使用Edge、360、谷歌等主流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 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6 年7月23日至 2026 年 7月29日17时0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6 年7月29日17时00分 ;
3.网上报价时间: 2026年7月30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如遇技术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联系:0757-83991581。
2.交易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8620826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3.招租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民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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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住房),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本标的物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不得明火煮食,物业内不准住人。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承租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每满3年递增5%。
6.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按东信南路保障房物业管理处标准由承租方自负。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须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加竞买,只能以自然人(经营者)名义申请和交纳保证金;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其本人名下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fswz/zcjy/asset_trade.html)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意向人申请参与竞价的,点击右上方“登录系统”按钮,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首次参加项目的竞买申请人需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注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完成实名核验,完善基本信息,可信等级须达到4级及以上,角色选择“响应方 - 投标人”。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资产交易业务操作手册(竞买人)》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主体注册及登录操作手册》,参与竞买前请务必认真研读上述操作手册。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请使用Edge、360、谷歌等主流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5.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8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9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07月30日11时00分至11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1.招/出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出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租赁期限、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出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如遇技术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联系云平台运维团队,联系电话:0757-83991581。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163127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79070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夏西国际橡塑城金融街A11座
项目概况
佛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辅助服务(2026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06-440601-2026-0024-003-2026-01
项目名称:佛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辅助服务(2026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10,9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辅助服务(2026年)项目(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50%。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5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5%),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5%),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佛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辅助服务(2026年)项目(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50%。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5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5%),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5%),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3(佛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辅助服务(2026年)项目(包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50%。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5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5%),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5%),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辅助服务(2026年)项目(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等方式留存,与采购过程资料一并归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佛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辅助服务(2026年)项目(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等方式留存,与采购过程资料一并归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3(佛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辅助服务(2026年)项目(包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等方式留存,与采购过程资料一并归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至 2026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线上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启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D栋1层开标6室
6.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7.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9.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中欧中心E栋5楼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7-83301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D栋1-3层、E栋5层
联系方式:0757-83209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婧
电 话:0757-832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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