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中“计划生育”加分指标项目的通知
重磅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口函〔2021〕17号)中“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的要求,结合《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和省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内容,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附件《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中的“计划生育”加分指标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通知解读
以下加分指标项目被取消:
(十)计划生育。
得分标准:
1.申请人或其配偶办理了户籍地核发的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全国统一的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含电子证明),到达我市后按照有关办法在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进行验证,并按照证件的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积5分。
2.如实填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可在佛山新市民网页下载)的积5分。在该表中能够加具申请人及其配偶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的,额外奖励10分。不能提供的本项不加奖励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
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5日截止
申报方向
1.2022年度艺术作品展览奖励
2.2022年度举办文艺赛事或品牌活动
3.2022年度艺术作品提质扶持
4.2022年度文艺作品出版奖励
5.2022年度文艺社团活动奖励
6.2022年度文艺作品收藏奖励
7.2022年度重大主题艺术作品生产扶持
项目描述
项目包括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的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作品展览。
申报条件
1.展览场馆必须是南海区内的公共文体场馆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艺术场馆;
2.展期达到7天且具有—定社会影响力;
3.展览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并备案。
购买第二套房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关最低首付比例的政策规定你了解吗?
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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