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铜鼓坑以东片区做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花都区铜鼓坑以东片区做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花都区铜鼓坑以东片区做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0454)已于2024年1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3.3.2 |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及相关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三、对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单 位:广州花都城辉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 建 单 位:广州花都城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人体科学馆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人体科学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0268)招标项目,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公告3.5.1注修改:
原文: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现文: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4.1履约担保:
原文: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 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均指施工部分,设计无需担保。 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或企业注册地的银行开具,要求银行为分行级别以上,且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 |
现文: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 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均指施工部分,设计无需担保。 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合同。 |
3、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二《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暗标评审):
原文:
序号 |
方案 评审内容 |
A |
B |
C |
D |
E |
…… |
1 |
设计方案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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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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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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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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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凡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出现不通过,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根据本表审查项目,填 “○”或 “×”,评审结论填通过或“不通过”。
3.本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本表中评审项目全部为 “○”,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通过”,即该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现文:
序号 |
方案 评审内容 |
A |
B |
C |
D |
E |
…… |
1 |
设计方案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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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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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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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凡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出现不通过,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根据本表审查项目,填 “○”或 “×”,评审结论填通过或“不通过”。
3.本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本表中评审项目全部为 “○”,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通过”,即该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6.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4、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三《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三《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现文:
序号 |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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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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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工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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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格式九、格式十)的规定,不存在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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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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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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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已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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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已经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承诺函》《投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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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工程设计费总报价或建安工程费总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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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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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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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凡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出现不通过,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根据本表审查项目,填 “○”或 “×”,评审结论填通过或“不通过”。
3.本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本表中评审项目全部为 “○”,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通过”,即该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6.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5、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四《设计方案评分表》(暗标评审)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四《设计方案评分表》(暗标评审)。
现文: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设计方案说明 |
30 |
设计方案设计说明(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思路、技术建议、设计服务与配合等),提供的设计说明详细,设计建议切实可行,科学合理: 优,得[30,20)分;良,得[20, 5)分;一般,得[5,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设计概念 |
30 |
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整体要求”的各项要求,对各设计条件有技术回应,进一步提出深化设计建议。能有效控制和落实建设规模、功能配比、外观效果和技术体系,同时符合各项设计规范和标准。 优,得[30,20)分;良,得[20, 5)分;一般,得[5,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保证措施 |
20 |
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满足修改论证、汇报以及短期内提交成果等要求的,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 优,得[20,10)分;良,得[10, 5)分;一般,得[5,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经济性 |
20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符合设计标准、规范、工程造价合理、指标准确,材料工艺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实际情况,估算的各类经济指标不超过招标人的要求,内容详细、完整。 优,得[20,10)分;良,得[10, 5)分;一般,得[5,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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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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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五《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备注中“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全部调整为“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7、修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五《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项目负责人经历”中备注(1):
原文:(1)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为准)。
现文:(1)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2023年12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为准)。
8、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五《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序号3“项目负责人经历”的(2):
原文:(2)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说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且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
现文:(2)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说明、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且能体现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该项目;如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说明、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中,不能体现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该项目的,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五《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序号4“设计负责人”的(2):
原文:(2)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投资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说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且能体现该设计负责人)。
现文:(2)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投资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说明、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且能体现其作为设计负责人完成该项目;如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说明、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中,不能体现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该项目的,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五《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序号5“技术负责人”的(2):
原文:(2)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说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且能体现该技术负责人)。
现文:(2)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说明、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且能体现其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该项目;如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说明、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中,不能体现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该项目的,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五《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序号7“获奖情况”的备注:
原文:备注:①施工项目奖项须为建筑工程获得的质量奖项,需提交奖项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发证或发牌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
②设计项目获奖奖项是指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市(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奖;市(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各类型划分: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省优秀工程设计奖)、市(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市优秀工程设计奖)。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发证或发牌时间为准。
现文:备注:①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施工项目,施工项目奖项须为建筑工程获得的质量奖项,需提交奖项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发证或发牌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
②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是指: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设计项目,设计项目获奖奖项是指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市(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奖;市(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各类型划分: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省优秀工程设计奖)、市(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市优秀工程设计奖)。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发证或发牌时间为准。
12、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五《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其他人员情况”:
原文:
其他人员情况 |
4 |
团队人员资质及业务能力: (1)施工人员配备: ①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③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 ④暖通专业负责人: 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设计人员配备: ①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5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 ③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的得0.5分。 ④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0.5分。 注:以上人员配备需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岗位人员不得兼任,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2023年12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为准)。 |
现文:
其他人员情况 |
4 |
团队人员资质及业务能力: (1)施工人员配备: ①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③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 ④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设计人员配备: ①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5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 ③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的得0.5分。 ④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0.5分。 注:1、以上人员配备需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岗位人员不得兼任,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2023年12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为准)。 2、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13、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表五《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获奖情况”中备注①:
原文:①施工项目奖项须为建筑工程获得的质量奖项,需提交奖项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发证或发牌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
现文:①施工项目奖项须为建筑工程获得的质量奖项,需提交奖项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发证或发牌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
14、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设计施工任务书,修改后的文件详见本招标答疑及澄清附件。
三、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本补充公告对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发包人要求》(修改版)
附件2:《设计施工任务书》(修改版)
招标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日 期:2024年1月30日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于2024年1月31日就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耕地(土名:上横路)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4000126)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耕地(土名:上横路) | |||
发包单位 | 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中标单位 | 广州昇永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 | ¥1,400.00元/亩/年(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正)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 | 最高报价 (元/亩/年) | 是否中标 |
1 | 广州昇永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1400 | 是 | ||
四 | 交易地点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4日。 公示期间对程序或竞投结果有异议,请向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反映,联系电话:82628929,反映的方式必须以实名制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的名称反映,反映材料应加盖印章。 | |||
六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年2月5日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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