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道路养护中心关于石湾特大桥南岸桥下空间利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公告
我中心将实施石湾特大桥南岸桥下空间利用项目,对石湾特大桥南岸桥下空间进行绿化铲除、加建围墙等,建造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总预算费用约175万元。现需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工作,具体详情如下:
一、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业绩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人亲自报名的,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5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三、报名资料递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北路7号佛山市禅城区道路养护中心301室。
联系方式:骆小姐,0757-82106839。
佛山市禅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2024年4月26日
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一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32号裕彩楼6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HCG2024-01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一期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879,173.22元
(五)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9,173.22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一期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79,173.22 |
1,879,173.2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初步验收;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终验。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以及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新的政策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截图打印件)。
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和相关注册管理办法)。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如下:距离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的时限低于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电子证照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等相关文件提供新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锁定(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截图打印件,并承诺磋商评审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2)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
同一人在两个及以上中标/成交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只能担任最先中标/成交项目(以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的项目负责人;后中标/成交项目的中标/成交资格失效。
供应商隐瞒中标/成交项目获取中标/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电子证照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等相关文件提供新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8.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32号裕彩楼6楼。
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57-63302555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5月13日9时00分~9时30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0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栏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顶峰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757-8880963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0757-8232155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超华
电话:0757-63302555
1.招标条件
龙津村光明鱼塘挡土墙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光明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龙津村光明鱼塘挡土墙工程,建设挡土墙规格为高3.2米,长203米,高2.2米,长447米,人行道地面修缮及修建石护栏长度203米。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完工时间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4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合计约:¥3,322,189.97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拟派人员的社保证明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拒绝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光明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光明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33号B座802 |
联 系 人:冯先生 |
联 系 人:黄生 |
电 话:0757-82016591 |
电 话:13923269097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anhang202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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