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明城镇潭朗村委会农用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明城镇潭朗村委会农用土地出租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目委托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明城镇潭朗村委会农用土地出租,土地面积约80.33亩,具体详见附图及业主指引。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86724.00元/年,第一个举牌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加价人民币500.00元/年,价高者得,直至无人举牌为止,低于投标底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5%。
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竞投时间及竞投地点: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
2、竞投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5时 30 分。
3、竞投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六、报名要求: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6.1法人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2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3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4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7.1竞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7.3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投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8329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明城镇“猪肝坪”(土名)农用土地出租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目委托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明城镇“猪肝坪”(土名)农用土地出租,土地面积约54.07亩,具体详见附图及业主指引。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50664.00元/年,第一个举牌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加价人民币500.00元/年,价高者得,直至无人举牌为止,低于投标底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5%。
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竞投时间及竞投地点: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
2、竞投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6 时 00 分。
3、竞投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六、报名要求: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6.1法人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2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6.3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4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7.1竞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担保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7.3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投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文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8329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佛财农〔2024〕16号)有关要求,按照《禅城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区涉农办牵头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六大类涉农资金(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生态林业建设、农业救灾应急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分析研究,按照市下发的任务清单,经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市级涉农资金资金来源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佛财农〔2024〕16号),市下达我区涉农资金共计788,164元,分别投入农业产业发展类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类681,360元,农业产业发展类106,804元。
二、市级涉农资金统筹分配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资金统筹分配方案
市下达我区涉农转移支付额度共788,164元,具体分配方案及责任分工见下表:
涉农资金类别 项目内容 |
任务清单 |
实施、监管主体及市级补助资金(单位:元) |
|
合计 |
区农业农村局 |
||
总 计 |
788,164 |
788,164 |
|
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类 |
681,360 |
681,360 |
|
2023年全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发放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
500,000 |
500,000 |
2023年第四季度至2024年第三季度禅城区离岗基层老兽医补贴 |
离岗基层老兽医补贴 |
168,960 |
168,960 |
2023年度政策性 农业保险 |
重大农业植物有害生物(红火蚁)防控经费 |
12,400 |
12,400 |
农业产业发展类 |
106,804 |
106,804 |
|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专项资金 |
政策性渔业保险 |
6,804 |
6,804 |
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项目 |
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奖补项目) |
100,000 |
100,000 |
(二)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实施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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