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惠景中学:素质教育的摇篮,人才成长的沃土
佛山市惠景中学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6号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中学是一所公立初级中学,坐落于佛山市禅城区。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惠景中学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他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
学校的教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在学术上追求卓越,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艺术和体育素养。课程设置丰富多样,包括各类基础学科和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
在教学方法上,学校倡导创新教育,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同时,学校也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通过实验、调研等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综合能力。
此外,惠景中学还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团组织,如科技社、文学社、艺术团队等,让学生在课余时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兴趣。
佛山市第二中学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西路12号
电话:0757-83931810
佛山市第二中学,简称佛山二中,是佛山市的一所重点中学。以下是对该校的详细介绍:
1. **历史与背景**:佛山二中创办于 1954 年,经历了多年的发展与改革,积淀了丰富的教育经验和文化底蕴。
2. **教育理念**:学校秉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 **师资力量**: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他们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水平高,对学生关心爱护,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全面成长。
4. **教学设施**:学校配备了先进的教学设施,包括现代化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5. **课程设置**:开设了丰富多样的课程,包括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以及特色课程和活动,满足学生不同的兴趣和发展需求。
6. **学术成绩**:佛山二中在学术方面表现优异,学生在各类考试和竞赛中屡获佳绩,高考升学率较高。
7. **学生活动**: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社团活动、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等,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团队合作精神。
8. **国际交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了拓宽国际视野的机会。
9. **校园文化**:营造了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丹灶镇星耀路6号地块东侧地块租赁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租赁,欢迎合格的竞价意向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注:(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1.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
2.租金收取方式:租金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按合同约定期限缴纳,竞得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缴清第一年应缴租金,于2025年6月1日前缴清余下租期的租金(缴交租金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缴交,遇节假日可顺延)。
3.租金递增情况:无递增。
4.租赁宗地现状:为储备用地性质,无规划条件,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5.使用范围:仅作临时工棚使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对承租土地造成破坏(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侵占、偷倒垃圾等破坏储备土地的行为违法行为)。
6.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缴交。
7.税费:出租方所收取的土地租金为不含税租金。出租方收取的每期租金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须承担开票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出租方缴纳的税费。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租赁土地所对应的一切国家规定因租赁土地所征收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税费。如税务部门规定相关税费须由出租方名义缴交的,出租方缴交后有权按实缴金额缴款凭证向承租方收回,承租方须在出租方出具的《缴款通知》送达的20日内一次性转账至出租方指定的对公账户。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宗地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垃圾费、管理费以及与生产经营产生有关的税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8.土地交付条件: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出租方按地块现状向承租方交付租赁宗地,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已经自行对租赁宗地及其环境、条件等进行调查,同意按现状承租。
9.租赁宗地提前收回条件:租赁期间,出租方如有计划开发使用上述租赁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在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承租方必须在通知时限内无条件清场退出。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实际使用情况无息返还承租方已支付但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此等情形下,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因租赁而产生的费用、清场撤出所产生的费用等,一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场地收回标准和要求:合同租赁期满,如项目不再续租的,承租方须于合同期满前自行拆除在租赁宗地上建设的一切临时建构筑物、搬迁机械设备,清理堆放的物料等,并将租赁宗地恢复原状后移交回出租方管理使用。如承租方未按期将租赁宗地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逾期未搬迁清理的,视承租方自动放弃搬迁,由出租方处理,出租方处理或清理的一切支出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在处理或清理后向承租方追偿。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竞投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加价幅度(竞价阶梯):1000元/亩/年/次。在竞投过程中,按照不低于交易底价20000元/亩/年,加价幅度须大于或等于1000元/亩/年/次的倍数方能出价成功。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协议书》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报名及获取租赁文件
1.有意参与竞租者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jygg)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丹灶镇人民政府>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公告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dzz/gzxx/jtzcjyxxgg/)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
2.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陆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租赁文件中第三章“网上系统操作指引”)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招租人和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
各竞投人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户中(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得将同一笔交易保证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以现金方式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交易保证金账户的,或未按交易公告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
(注:交易保证金交纳详见租赁文件 第三章 网上系统操作指引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与退回”)
六、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下午5:0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9: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七、其他事宜
1.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竞价意向人可自行联系招租人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丹灶镇建沙路东四区3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44888
2.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431852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