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西樵镇公有物业招租(2024年第25期)第四批竞租公告
竞租公告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合同甲方):标的物权属人
承租人(合同乙方):竞得人
管理人(合同丙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4.租赁费用收取方式:租赁费用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缴交周期15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期租赁费用。租赁期内,非住宅类标的租赁费用每3年在上一期租赁费用基础上递增10%(约定除外)。
5.上述物业均按现状招租。表内面积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不影响租赁费用标准。
6.租赁物的水电费收取:租赁物的水、电能计量装置由供水、供电部门提供计量装置的,租户需直接与以上部门办理水电费扣费业务;租赁物的水、电能计量装置由公司直接提供计量装置(分表)的,租户需向公司缴交水电费,收费标准与供水、供电部门的标准有区别,详细情况需咨询招租单位。为保证租户有信用使用水电,签定租赁合同时收取水电费保证金。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本次网上竞租。
(三)竞租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租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租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租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租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竞租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租赁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有意参与竞租者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点击进入(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网上交易竞租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租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交易竞租文件。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点击进入-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竞租文件中竞租须知内容。)
竞租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竞租人自行负责承担。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租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租;
3.网上报价时间:
序号1-6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 -9:30)
序号7-12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30 -10:00)
序号13-18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10:00 -10:30)
序号19-24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10:30 -11:00)
序号25-30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11:00 -11:30)
(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租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竞租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网上竞租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佛山市樵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97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城区长堤路35号(公有物业招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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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公告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合同甲方):标的物权属人
承租人(合同乙方):竞得人
管理人(合同丙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4.租赁费用收取方式:租赁费用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缴交周期15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期租赁费用。租赁期内,非住宅类标的租赁费用每3年在上一期租赁费用基础上递增10%(约定除外)。
5.上述物业均按现状招租。表内面积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不影响租赁费用标准。
6.租赁物的水电费收取:租赁物的水、电能计量装置由供水、供电部门提供计量装置的,租户需直接与以上部门办理水电费扣费业务;租赁物的水、电能计量装置由公司直接提供计量装置(分表)的,租户需向公司缴交水电费,收费标准与供水、供电部门的标准有区别,详细情况需咨询招租单位。为保证租户有信用使用水电,签定租赁合同时收取水电费保证金。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本次网上竞租。
(三)竞租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租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租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租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租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竞租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租赁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有意参与竞租者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点击进入(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网上交易竞租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租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交易竞租文件。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点击进入-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竞租文件中竞租须知内容。)
竞租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竞租人自行负责承担。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租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租;
3.网上报价时间:
序号1-6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 -9:30)
序号7-12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30 -10:00)
序号13-18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10:00 -10:30)
序号19-24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10:30 -11:00)
序号25-30物业标的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11:00 -11:30)
(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租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竞租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网上竞租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佛山市樵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97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城区长堤路35号(公有物业招商中心)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1970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24,718.5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24,718.5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备案经营许可证》。 备注:在应急状态下,经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可收集中转除HW01以外其他所有危险废物,收集中准贮存数量、时间不限。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证书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供应商与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并且协议或合同的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提供上述证书、运输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佛山市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fsspzx.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明城监督管理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883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06号东第一卡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888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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