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街道平洲太平路41号首层商铺物业租赁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房屋所有权证。
4.本标的物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不得明火煮食,物业内不准住人。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承租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2月09日10时30 分至11时0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79070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夏西国际橡塑城金融街A1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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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晋昌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有物业竞租(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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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时光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4、本次租赁期内,租金每3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5、本次租赁,免租期六个月,(租赁期内的第7、8、9、10、11、12个月为免租期)。
6、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6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标的物收回重新招租。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4、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5、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投人,拍卖人禁止其参加本次租赁权竞投。
6、网上竞价,价高者成交。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竞得人不符合“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竞投须知内容):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登录http://ggzy.foshan.gov.cn/,点击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搜索标的物名称”或“登录http://www.shunde.gov.cn/sdrgjd/tzgg/zcczzr/搜索标的物名称”查看相关公告并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同时,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8:30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5:30 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9:30-10:0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竟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竞投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标的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标的物。竞投人完全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八)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1、竞得人应依法依约使用租赁土地,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将相关证照的复印件提交出租人备案。如竞得人需在租赁土地开展公益性科普、生态农业宣传展示等相关公益活动,需提前将活动方案报出租人备案。
2、竞得人须按出租人要求办理租赁土地交付手续,竞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租金及其它应付税费、款项。
3、竞得人保证其在租赁土地内的一切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或犯罪被有关部门追究或被债权人追究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负,与出租人无关。
4、竞得人不得在租赁土地内居住和使用明火,确保消防器具齐全,竞得人须做好租赁土地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遵守相关环评标准及相关消防标准,按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消防、排污设备设施。竞得人需无条件接受出租人在安全经营、防火、环保等方面的管理、检查和监督。租赁期内,租赁土地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责,租赁土地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若竞得人为公司企业,竞得人及竞得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防火直接责任人,直接承担竞得人的安全生产、防火等责任。
5、竞得人在使用租赁土地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债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租赁土地的日常维修保养费、工人工资、工伤、劳保、福利、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由竞得人承担;租赁土地使用期间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有关事故等责任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使用租赁土地期间,竞得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竞得人应履行所签订《容桂街道公有物业消防、生产安全及环保管理责任书》的约定。
7、租赁期间,若租赁土地范围内需开展市政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管、线路等),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若因市政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施工造成竞得人损失时,由竞得人自行与建设单位协商赔偿,与出租人无关。
8、竞得人应每年购买商业保险,保障租赁土地内的财产安全和人员人身安全。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土地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损害等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不得在租赁土地内存放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具腐蚀及国家规定的一切违禁品),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0、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动租赁土地的供水、供电设施。凡涉及有关租赁土地内的机电改动和增设设备,如消防、水电供应等工程,竞得人事先应书面向出租人申请,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竞得人进行电器安装须聘请电力主管部门认可的安装队伍进行施工,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违法或违约施工安装,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修复至原状。如属竞得人人为破坏或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租赁土地的电力设备,由竞得人负责一切赔偿。
11、在租赁期间,如遇租赁土地周围的村民投诉等纠纷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与出租人无关,若因此导致出租人损失的,竞得人应赔偿出租人的全部损失。
12、竞得人在使用租赁土地期间产生的垃圾由竞得人自行处理,竞得人不得向河道、河涌排放污染物;不得产生噪音;竞得人使用租赁土地时需符合地方政府对环境卫生的要求,竞得人保证使用租赁土地时不影响邻居的工作生活。若遇有关单位或个人投诉租赁土地存在环境污染(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气体、污水、光污染)或消防、安全等问题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与出租人无关。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竞得人必须限期整改。
13、在不改变租赁土地的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竞得人有权按自身使用需要自付费用对租赁土地进行平整规划,租赁土地的水、电等设备设施的铺建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4、未经出租人或有关部门同意,租赁土地不能新建、加建建筑物、附着物。竞得人不得在租赁范围内堆、填危险品、污染物或违禁品。竞得人在使用租赁土地期间,如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出租人有权通报有关部门处理,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建筑(或“违法建筑”、“违章建筑”等,下同)的,竞得人须自行按要求拆除,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相关的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5、租赁期内,涉及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在使用租赁土地的过程中,因竞得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合伙人或任何相关人士之行为或疏忽,而造成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竞得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16、竞得人必须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拖欠工人工资累计达1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尽快补发,超过2个月仍不改正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17、竞得人在使用租赁土地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债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租赁土地的日常维修保养费、工人工资、工伤、劳保、福利、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由竞得人承担;租赁土地使用期间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有关事故等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18、租赁期满、竞得人中途退场或合同依约解除,竞得人应按出租人的要求返还租赁土地,并按出租人要求按时办理退租租赁土地移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移交确认书、结清所拖欠租金或费用、归还租赁土地)。
19、因租赁土地临近水利工程,竞得人应按政府部门有关保护水利工程的要求使用租赁土地。若因竞得人的行为影响水利工程的安全性,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20、租赁期内如政府征用,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退还租赁土地,出租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赔偿。
21、租赁期间,竞得人须对租赁土地承担监管责任,竞得人保证租赁土地范围内的环保(包括但不限于扬尘、水、土壤、大气、固体废弃物、环境噪音)须达到相关部门的要求。若出租人认为租赁土地范围内的环保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出租人有权采取以下任意一项或多项措施:①出租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竞得人,要求竞得人按有关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②出租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以达到有关环保要求,出租人委托第三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在出租人向第三方支付费用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人支付完毕前述费用,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竞得人必须按照出租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添置防尘降尘等相关设备、定时喷淋防止大气污染),以达到相关部门的环保要求(具体要求参考佛山市最新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文件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2、竞得人需自行完成租赁土地的清退、清理的工作,竞得人实施前述工作前须自行依法依规办理完成前述工作所须办理的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手续,且竞得人完成前述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若租赁土地上存在被非法占用现象的,出租人按现状移交租赁土地给竞得人,收地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纠纷的工作、处理纠纷的费用)。
23、租赁土地内无自来水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24、竞得人应定期对租赁土地范围内的下水道、排水沟进行疏堵清淤,不得向江河、河道进行偷排废水、废渣等,不得乱排油烟。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人有权选择本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25、如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物业抵押融资时,竞得人需无条件同意并协助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名、出具相关证明等)。
26、除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土地范围外,竞得人不得占用界线外土地,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27、竞得人租赁土地内进行种植时使用的农业有机肥料需满足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不得破坏水资源及环境等,否则,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及安全问题一切由竞得人负责。
28、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竞得人须完成种植农作物的面积合计不少于租赁土地面积的80%,若竞得人未依约按时完成的,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按500元/天的标准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竞得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竞得人未能依约按时完成本条款约定的义务的,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竞得人的履行时间可顺延。
29、若竞得人因种植需要,需对租赁土地进行覆土的,泥土必须符合农业、生态等相关部门的使用标准,覆土完成后一个月内,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土壤检测公司出具覆土范围内土壤检测合格报告,并报出租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如竞得人覆土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运费用、司法鉴定费用、生态修复费用、生态环境损失费用等)均由竞得人承担,并且由此产生的相关行政或刑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30、租赁期内,竞得人需遵守《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堆放物品或者建设临时设施,应当报经有审批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实施)。
31、租赁期内,竞得人因农业种植过程中涉及各类农业生产辅助设施的,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且须按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且须提交出租人备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在租赁土地建设围墙(围挡),租赁地块范围的围蔽(围挡)须使用通透式式样,竞得人的围蔽(围挡)方案须经出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注:具体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
(九)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十)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的产权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以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1.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时光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科技创新中心四座12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24506098
2.交易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981592
3.系统使用咨询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90765
4.报名流程指导:0757-28381006(关先生)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师范附属小学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 无产权证照,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
4.1缴纳租金的时间:在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后,竞得人须在每个合同年度开始之日起30天内向出租人一次性缴清该年度的全额租金。
4.2缴纳租金的方式:按出租人要求的方式(如支票、银行托收、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当年的租金。
4.3租金的递增情况:租金期内租金不变。
4.4合同租赁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5.物业类型:室内恒温游泳池。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从事游泳类项目3年或以上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以竞投人提供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未能全部反映本项信息,应同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2.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自本项目发布交易公告之日起往前顺推),竞投人须具有运营学校游泳场所1年或以上的经验(竞投人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竞投人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竞投人团队须具有以下资格要求:
3.1竞投人拟委派主教练必须具备:持有初级(或以上)救生员证书、中级(或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游泳)、并有8年以上从事游泳教学经验(以该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游泳)领取时间为准)。
3.2竞投人团队必须满足或多于以下人员配备:救生员(3人或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3人或以上)、水质管理人员(需持有《水质管理证书》)(1人或以上)。
注:(1)上述竞投人团队所有成员包括委派主教练所担任的岗位若持有相关证书可以互相兼任并且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2)竞投人须提供为上述竞投人团队所有成员包括委派主教练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年或以上的证明材料(即提供自本项目发布交易公告之日起往前顺推1年或以上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
4.竞投人须持有效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游泳)。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竞得人要自行投资完善游泳馆正常运营所需要配备的其他硬件设施。(新增加装配一套游泳池恒温设备、做好更衣室翻新防水等),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2.竞得人免费为学生提供每学年不少于24节的体育游泳教学:免费组织学校游泳队的训练管理及参加街道或区级组织的比赛:约定时间内有偿对外开放运营及在课外及寒暑假期间对外招生培训(培训对象为仅为学生):承接或自主举办教育系统与游泳相关的体育赛事及活动。
3.竞得人要为游泳馆购买游泳公共场所责任险,费用竟得人负责。
4.竞得人负责游泳馆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如发现物业(游泳池及运营所需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更新或增设,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必须确保物业(游泳池及运营设备设施)状态完好,可正常投入运营使用。包括卫生,水质,安全,游泳教学质量等等要达到各管理部门的要求。
5.设独立出入口,水电独立核算,相关门口安保及监控、卫生清洁、文化氛围等工作由竞得人负责
6.竞得人在承包期负责游泳池、监控设备、运营所需设施及附属用房的水、电、通讯、通风等设施配套到位,对物业(游泳池及运营所需设备设施)承担原有固定资产维修更新费用及日常使用维护费用。
7.竞得人在本游泳池开展校队培训、有偿培训期间,必须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以上保险要求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保险单送出租人备案,竞得人承担学员人身安全的全部责任和期间与个人或团体发生的一切责任。
8.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9.经出租人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须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办理好有关手续,否则,出租人视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合同签订之日竞得人须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人提出竞买保证金的退还申请通知,出租人收到申请通知后为其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
10.竞投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资产>交易公告页(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竞投人密切留意。
11.竞投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12.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竞投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竞投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13.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14.本项目网上竞价交易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交易成交后,竞得人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持需提交的竞得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文件“二、交易须知”第10款“(十)竞得人资格审核及成交确认书签订”的相关要求)到出租人指定的地点办理竞得资格审查,确认竞得人资格。
(四)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 2024 年 12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师范附属小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94809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一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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