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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将推出共有产权住房 享受与购买商品房同等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时间:2020-11-25     人气:2159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近日,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印发了《佛山市禅城区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近日,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印发了《佛山市禅城区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以90平方米以下

  中小套型为主

  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

  根据《实施方案》,禅城主要是通过5种方式来筹集共有产权住房:一是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二是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 三是收购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四是转用符合要求的在建和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直管公房等;五是接受捐赠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并结合实际,优化户型设计,合理确定建筑户型和建筑面积标准。

  承购人的产权份额占房屋产权的80%,该数值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其余20%产权份额为政府产权份额。承购人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以及增购政府产权份额。

  就大家关心的价格问题,《实施方案》规定,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前,由代持机构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对拟出售的共有产权住房进行评估,以市场评估单价出售。

  新市民也可申购

  共有产权住房

  《实施方案》提出,禅城区户籍居民和新市民,可以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申购人是禅城区户籍居民的,本人及家庭成员须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且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非本区户籍居民(包含新市民),申购人应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且在申购之日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满5年,且申购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本人及家庭成员须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申购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符合申购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住户; 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共有产权住房优先供应对象。

  另外,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其家庭成员不能同时享受本区住房保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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