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2020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附分值表)/佛山积分入户卡领取指南
详细内容

2020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附分值表)/佛山积分入户卡领取指南

时间:2020-10-27     人气:32714     来源:     作者:
概述:一、积分政策  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24号)文件。  二、服务对象  在高明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且在本区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经本人......

  一、积分政策

  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24号)文件。

  二、服务对象

  在高明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且在本区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经本人申请,纳入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

  注:1、居住记录以佛山市流管系统保存的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可累计计算,满半年即可。积分入学从申请年度5月31日(含当日)往前推算;积分入户从申请积分之日往前推算。

  2、积分入学按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方的积分。

  三、申请条件

  (一)积分入学:积分累计达到30分及以上的服务对象具有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本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申请资格。

  小学一年级新生:符合法定入学年龄(即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父母一方积分累计达30分以上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父母一方积分累计达30分以上的新市民随迁子女。

  (二)积分入户:新市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申请积分入户资格:1、持有高明区有效居住证且积分累计达到30分及以上;2、提出申请的上一个自然月在佛山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3、在法定工作年龄内;4、在高明区内有户口迁入地址(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作户口迁入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户资格:

  积分入学:1、新市民提供虚假申请材料;2、新市民作虚假承诺。

  积分入户:1、刑事犯罪;2、新市民提供虚假申请材料;3、新市民作虚假承诺。

  四、申请受理时间

  (一)积分入学:2018年4月25日-5月31日(正常工作日);

  (二)积分入户:正常工作日。

  五、申请受理点

  (一)积分入学

  荷城街道:1、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626208,

  地址: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2、育才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83192,

  地址:荷城街道文华路永昌巷3号一楼;

  3、照明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18821,

  地址:荷城街道富湾安华路52号一楼大堂。

  杨 和 镇:人和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08872,

  地址:杨和镇高明大道中45号(消防办首层)。

  明 城 镇:镇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836362,

  地址:明城镇明六路3号。

  更 合 镇:1、白石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44831,

  地址:更合镇白石村委会镇人社局大院内;

  2、合水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77681;

  地址:更合镇布练新村牌坊侧。

  镇(街道)设有多个受理点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办理。

  (二)积分入户

  申请人居住地或产权房所在地所属流管服务站。

  六、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受理点提交资料。

  申请人积分材料要求一次性提交,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材料(职能部门要求补充的材料除外)。

  (二)录入信息。窗口工作人员将积分材料录入市积分信息系统,录入完毕后积分材料移交镇街积分办存档。

  (三)审核评分。相关职能部门登陆积分系统对积分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申请人的积分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原件或佐证材料核实的,申请人应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

  (四)汇总排名。由积分系统对各职能部门审核结果进行汇总,并自动生成对应分数以及排名,排名结果经各镇街积分办审核无误后报区积分办。

  (五)资格公示。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新市民服务专栏、高明发布、高明政法微信公众号和相关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七、计分方式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计划生育奖励分(政策内生育子女30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10分)+区自定指标分。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加分+计划生育奖励分(未婚未育、已婚未育和政策内生育子女3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10分)+减分+区自定指标分。

  其中:“基础指标”由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等3类积分构成;“加分”是对急需人才、特定公共领域服务、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纳、计划生育和基础教育等11类情形的积分;“奖励分”是指政策内生育子女加30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加10分;“本区自定指标分”是指在高明区办理居住证每满一年另加1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八、积分排名规则

  (一)积分入学:根据区教育部门提供的学位数,全区各镇街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

  (二)积分入户:按全区进行排名,每季度排名一次。

  注:1、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3项指标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居住证办理的时间长短确定积分排名。

  2、新市民积分分值经公示无异议,达到入学资格积分分值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获得《新市民积分入户卡》的新市民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九、积分申请简易流程图

  十、积分指标及分值计算方式

  》》 2018高明区积分入学分值表

  十一、申请材料

  (一)积分入学

  1、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准备自己的分值证明资料。

  2、携带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佛山市办理的)和子女户口簿(子女未上户口,须提交出生证)三者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申请加分的证明资料,到产权房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申请积分,积分累计超过30分(含30分),获得申请积分入学排名资格。

  注意事项:申请入学排名为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未能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

  (二)积分入户

  针对新市民积分服务管理政策和我区实行的户籍改革新政,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作出选择,如选择申请积分入户,按以下步骤办理:

  1、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准备自己的分值证明资料。

  2、携带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卫计部门出具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以及其他可以申请加分的证明资料,到产权房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积分累积超过30分(含30分),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获得申请积分入户排名资格。

  注意事项:积分申请入户按季度申请,当季未取得入户资格,下一季度须重新申请排名。

  十二、业务咨询电话

  佛山市流管办(积分办):83039280

  高明区流管办(积分办):88638133

  荷城街道流管办(积分办):88883855

  杨和镇流管办(积分办):88801148

  明城镇流管办(积分办):88836363

  更合镇流管办(积分办):88846833

  十三、新市民积分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可到现居住地村(居)流管服务站、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或受理服务点,领取《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以下简称《承诺表》),也可登陆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新市民服务专栏下载,自行打印。

  (二)申请人按照《承诺表》中的规定认真填写,并按要求到现居住地卫计部门(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或村居委会(荷城街道)进行卫生计生项目积分审核。

  (三)对申请有疑问者,可咨询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88633009。

 



  佛山新市民领取积分入户卡指引流程中,所需要带备的资料及领卡时间和领卡地点等详细消息,小编已经为各位整理好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领取积分入户卡指引

一、带备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新市民积分入户服务事项受理回执(核对后回收)。

二、领卡时间

积分入户卡每季发放一次,发放时间是受理申请的下一季度经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领卡地点

原受理事项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或相关单位

领取地址

禅城区

1.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朝安北路25号首层,电话:82165120。

2.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惠景路17号石湾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3638870。

3.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张槎三路2号张槎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2590191。

4.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 :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电话:85330022。

三水区

1.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2.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 :白坭镇府前路23号

3.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 :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

4.云东海行政服务中心 :三水区云东海大道大学路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二楼

5.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 :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

6.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 :乐平镇府前路1号

7.西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西南街河口车仔路18号

8.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 :南山镇迳口侨新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顺德区

1.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联系电话:22835710;

2.大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良街道县东路路38号,联系电话:22381762;

3.容桂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容桂风华路6号,联系电话:28379081;

4.伦教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伦教街道新丰路36号,联系电话:27720583;

5.勒流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联系电话:26369721;

6.北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联系电话:26675020;

7.陈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陈村镇锦绣一路21号,联系电话:23318311;

8.乐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乐从镇镇安路A9号,联系电话:28331254;

9.龙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龙江镇人民南路西海花苑4号,联系电话:23888794;

10.杏坛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杏坛镇建设东一路东五路,联系电话:27380394;

11.均安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均安镇永安路28号,联系电话:25589272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