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统计局组织开展2021年基本单位“扫码读数”工作培训
为更好推进利用“扫码读数”功能开展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4月29日,区统计局组织开展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工作会议,传达《省统计局关于应用“扫码读数”功能开展基本单位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总结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区统计局总统计师吴晓蕴出席培训会并讲话。
吴晓蕴在讲话中对做好下阶段“扫码读数”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在肯定工作成绩同时,认清不足,找准差距,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继续前进。二是以目标为导向,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整合部门资源,主动适应新技术的应用。三是开动脑筋,多想办法,努力探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提升达标企业入库纳统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推动全区基本单位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加强基层力量配备,确保“扫码读数”工作有人跟进、有人落实。五是强化对基层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帮助一线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程序使用方法和入户沟通技能,加快“扫码读数”功能作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重要工具和主要手段全面推广。
会上,区统计局业务骨干对“扫码读数”操作细节进行了讲解培训并落实“逢会必讲法”,组织参会人员学习组织市、区、镇(街道)三级统计机构的工作人员学习国家统计执法监督管理局在国家局网站上通报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各级统计工作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各镇(街道)与会代表分别介绍了简要汇报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进一步做好基本单位统计工作提出建议。
培训结合业务工作流程开展,进一步加深了各镇(街道)业务骨干对“扫码读数”程序各项功能的理解和掌握,解答了各地使用“扫码读数”功能开展单位核实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惑,授课形式丰富,培训效果良好。
各镇(街道)统计负责人、业务骨干,区统计局人员共20多人参加培训。
五一期间,乐平镇揽月一号体育馆疫苗接种点“不打烊”全天候开放,迎来了广大群众的接种热潮。截至到5月5日,乐平镇已完成接种61895剂次!如此可观的数字背后,是区、镇领导、医护人员及志愿者等全力全身心投入的努力成果。
5月5日下午,三水区长李军率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等相关负责人到乐平揽月一号体育馆疫苗接种点督导疫苗接种工作。乐平镇镇长刘勇海、镇委委员冼建科、副镇长薛杰陪同。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预检分诊区、接种登记区、疫苗接种区、留观区、异常反应处置区等区域实地察看,与医护人员及受种人员交谈,详细了解各区域运转情况。李军对疫苗接种点工作予以肯定,他要求要继续加强对接种群众的疏导和服务,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关心关怀,同时要根据最新接种要求,加强操作培训,规范接种流程,确保接种安全。
而在昨天(5月4日)上午,三水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剑伟,区委常委、乐平镇委书记林建新也率队到乐平镇揽月一号体育馆疫苗接种点督导检查疫苗接种工作。
五一期间受降雨影响,给市民出行和接种服务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林剑伟指出,要继续在科学设置接种流程与指引的基础上,增加暖心服务,采取临时增设遮雨帐篷、配备雨伞、优化排队等候流程等措施,为前往接种的市民提供便利。
一直以来,乐平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召开多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专题会议,严密部署,不断优化各项接种工作。五一期间,镇领导班子成员更是多次到乐平揽月一号体育馆疫苗接种点开展疫苗接种督导工作,围绕疫苗储运、接种服务、环境卫生、网络安全、周边交通等多个方面,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现场抽查等方式持续关注乐平镇疫苗接种情况。同时,积极与市民群众及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接种过程中群众的切身需求,并做好归纳总结加以改善,切实把人性化接种服务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接得放心,接得安心。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建立有效免疫屏障的重要举措。”林建新表示,各相关部门在疫苗接种工作上要继续加强统筹,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改进接种服务,做好惠民措施,让接种服务更人性化;同时,还要加强疫苗接种的医疗保障,强化组织能力、接种点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后备力量培养;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新冠疫苗接种的科学知识,积极做好疫苗普及宣传工作,确保安全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项目编号: YHZ2021-012
1.招标条件
杨和镇沙水村委会草塘排水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1】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草塘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本村基本农田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草塘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新建(B、C、D)段排水沟、砌筑挡土墙;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38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开工,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382651.19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95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1月至2021年0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侧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1月至2021年0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 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1年5月14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草塘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0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3420888384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18688215809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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