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三水大道、塘西大道客货分道行驶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水区三水大道、塘西大道客货分道行驶交通设施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2021】3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进行招标,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以 三交复【2022】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1.2 项目概况:
三水大道界牌村~石湖洲立交(G240保台线K2506+274~K2536+910),是一级公路,位于三水区中心城区北部,路线南北走向,路段长约30km,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时速80km/h。
塘西大道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分两期建设,本次实施范围为安博物流~三花路(S118 广封线K124+690~K110+814)、塘西大道三花路~三水农场(G321 广成线K20+246~K30+756)路段,路线长24km,呈南北走向,主线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现状路面限速60~80km/h,辅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四车道,限速50km/h。
三水大道、塘西大道一方面承担着市区至三水北部各镇的主要交通量,另一方面还是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的重要通道。不同性质、不同任务的交通流互相影响、相互干扰,造成车辆行驶速度较低,运营成本上升,从而降低了一级公路应有的效益功能。为改善三水大道、塘西大道道路服务水平,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三水大道、塘西大道实施客货分离设置标志标线。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约9,228,774.00元。
2.1.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9月,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 招标范围:三水区三水大道、塘西大道客货分道行驶交通设施工程范围内的标志、标线、路缘石改造、混凝土护栏及路口缘石反光立面标记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近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6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4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 5 月 18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5 月 18 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5月 18 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6.4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需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3)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63、65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阮工
电 话:0757-8773939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霍工、梁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5/802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4月22日上午10时,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等相关负责同志通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本次疫情无社会面新增感染者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斌在发布会上介绍,4月20日15时至21日15时,本次疫情我市新增1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21日15时至今日8时,新增4例;近两天新增的15例感染者中,确诊病例11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集中隔离点发现13例,封控区内发现2例,无社会面新增感染者。
4月8日至今,本次疫情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266例,无危重、重症病例;近两天出院15人,累计出院21人。
白云区三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
广州市全域低风险
根据连日来核酸筛查情况,经专家研判,即日起白云区的三元里大道1008号鸿盈汇大厦、人和镇穗和东大街12号205-208迪鹿酒吧、黄石街道黄石东路488号江夏灯饰建材城3个区域由中风险地区调整至低风险地区。
目前,广州市全域低风险。
广州市卫健委官网截图
刚刚,广州摘星了!
就在刚刚,查询通信行程卡可以看到,广州摘星了!!!
佛山疾控最新提醒:
以下人员请主动报备
市民可通过查询佛山市出行防疫政策,主动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复制下方网址进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content/post_3496927.html
佛山市出行防疫政策
进入当地政策:
1.所有省外来(返)佛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佛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酒店或单位报告或致电12320,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后11天落实自我健康监测。
2.高风险地区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
3.中风险地区来(返)佛人员,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及参照高风险地区(14天内累计报告本土阳性个案超过10例但尚未调整为高风险地区)管理县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
4.有社区暴发疫情的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来(返)佛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5.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直辖市为区、县)、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来(返)佛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6.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乘坐飞机、火车、客运班车等来(返)佛人员,登机(车)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佛后需在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采样后即可离开。建议旅客尽量选乘非公共交通工具离开,返回居住地等候核酸检测结果。
出行交通政策:
民航
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亮码(粤康码、行程码)和佩戴口罩方可通行,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
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乘坐飞机等来(返)佛人员,登机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佛后需在机场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
铁路
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亮码(粤康码、行程码)和佩戴口罩方可通行,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
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乘坐火车等来(返)佛人员,登车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佛后需在火车站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
公路
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亮码(粤康码、行程码)和佩戴口罩方可通行,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
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乘坐客运班车等来(返)佛人员,登车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佛后需在公路客运站进行1次落地核酸检测。
咨询电话
佛山市:0757-12345
禅城区:0757-88881200
南海区:0757-81812345
顺德区:0757-22838180
高明区:18928530499
三水区:0757-87732384
与通报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佛山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核酸检测“7天3检”(至少第1、3、7天检测,第5天建议增加1次)。上述核酸检测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减少社交活动,减少不必要出行。如发现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市旅居史,特别是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或致电12320,主动配合落实健康管理等措施。
接到各级疾控中心、12320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所有粤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工作。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报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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