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一下狗狗“上户口”的那些事!
为提升犬只备案登记服务水平,5月27日下午,禅城城管对区内28家的犬只线下备案点进行季度培训和考核。禅城城管将持续推进线下犬只备案登记标准化工作,联动各线下备案点切实为养犬居民提供更优质细致的服务。
犬只线下备案点
禅城区内的宠物医院、宠物诊所、宠物店,成为犬只线下备案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力量。
目前犬只线下备案点已有30个。在禅城城管、动协和备案点等多方协作下,禅城区的犬只备案数量突破1.2万只,对禅城区的文明养犬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线下犬只备案登记点在《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的过程中发挥着“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会上对《条例》进行了宣贯和解读。
打铁还需自身硬,备案点要不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做好养犬居民服务工作,做好《条例》的前哨宣传,把依法养犬的理念传播出去。
会上,由佛山市伴侣动物协会就犬只备案登记业务能力展开培训,并对备案登记中常见问题解析。
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剖析,为备案点的知识难点打通了“任督”二脉,市民到各备案点中为爱犬做登记相信会更加快!
在现场提问环节,各备案点积极提出备案中遇到的问题。
问:如备案登记时,备案登记审核不通过的,线下备案点却没有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及时为犬主提供帮助,该怎么办?
答:因为备案系统是直接将审核不通过的原因通过短信发送给申请备案的犬主,备案点可主动与犬主进行联系,了解备案是否通过。如未通过,应提醒犬主及时更正,早日完成备案登记。
对于此次考核工作
禅城城管高度重视
认真对照考核目标
仔细梳理了季度考核问题
并现场就备案专员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养犬管理工作任重道远,犬只备案登记工作只是起点。禅城城管提醒广大养犬责任人,犬只满三个月就可以通过“佛山通APP”在线上提交资料对犬只进行备案。对于不方便使用手机备案的养犬责任人可在就近的备案点递交纸质资料对犬只进行登记备案。如有疑问可致电12345进行咨询。
2022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张槎街道办事处组织张槎总商会企业家到罗定市罗镜镇开展调研考察帮扶活动。调研考察团由张槎街道办事处主任何永庆带队,张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孙赞军、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张槎街道总商会会长陈锦波、执行会长招宇清、名誉会长庞成发、谭明矿、总商会党委副书记霍悦富以及多名副会长等25人参加此次活动。罗镜镇领导班子、驻罗定工作组、驻镇工作队参加座谈并陪同调研考察。
调研考察团一行首先与罗镜镇领导班子举行座谈。座谈会上,镇委书记林盛对张槎街道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向与会人员介绍罗镜镇概况、经济发展总体思路、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开展以及多样产业发展等情况。张槎街道总商会会长陈锦波、执行会长招宇清分别发言,表示会与罗镜镇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发挥协助团队力量,充分利用双方单位资源,全力支持罗镜镇乡村振兴工作。
张槎街道办事处主任何永庆在讲话时提出“四认”(认亲、认人、认责任、认项目)要求,并向罗镜镇班子领导一一介绍了调研考察团成员以及张槎总商会基本情况,分享了近年来张槎街道经济发展情况。何主任表示,希望通过张槎街道总商会发力,带动企业家们来到罗镜进行调研对接,在民生实事、产业发展、消费帮扶等各领域充分发挥总商会的优势和企业家们的情怀与担当,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为推动罗镜镇乡村振兴注入磅礴力量。
座谈会后,张槎街道总商会和罗镜镇政府双方举行乡村振兴帮扶资金捐赠仪式,现场捐赠资金15万元,用于新建新西村牛面垌一座便民路桥,并认购了28吨罗镜大米,在乡村建设及产业扶持双方面同时发力。
随后,调研考察团一行与镇领导分成3组,分别到7个行政村7户防返贫监测户家中走访慰问,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收入、孩子学习、生产生活和身体状况,鼓励他们走出困境,并为他们送上慰问金。充分体现辖区企业家们对防返贫监测户的关心与爱护,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被监测户及其亲属都表达了真诚的感谢,并表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幸福美好。
入户慰问结束后,调研考察团一行实地考察罗镜镇优质特色农产品及核雕文化展馆,驻足观看馆内视频介绍,现场查看罗镜镇优质丝苗米、橄榄核雕、镜菜、无公害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并在农产品展馆内开展消费帮扶活动。考察了凤凰山工业园、核雕企业等投资服务项目以及云沙温泉、蔡廷锴将军故居、东南一景、东山庙和灵山寺等精品旅游线路等。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53 号)、《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 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 号) 和《均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均安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均党政办发【2022】2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均安镇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 生 对 象
招收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包括:
(一)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
1.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按《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执行。
2.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以下简称“优教服务 对象子女”):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 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 号)、《佛山市国 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佛教基 〔2020〕5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 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 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11号) 等文件执行。
3.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区高 企人员子女”):按《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 局关于受理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 科发〔2022〕12号)执行。
以上三类统称“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
(二)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政策性 借读生”):政策性借读条件详见《2022 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 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
二、招 生 名 额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 17 号)文件规定,小学班额为45 人/班,全镇招38个班,招生1710人。为统筹好招生工作,各公办小学(中心小学除外) 招生 计划的30%用于全镇统筹招收均安镇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服务 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以下统称“全镇统筹生”)。
全镇在完成均安镇户籍生批次招生后,剩余学位(见“2022 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第一批次(户籍生)录取后学位情况公布”,附件2)用于招收符合条件的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三、招 生 区 域
详见《2022 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区域 划分》(附件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均安镇各类教 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每生可填报五所学校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工作单位地址所属居村对应 的招生区域学校;其中, 政策性借读生的“缴纳社保类”第一志愿填报目前在均安镇缴纳社保的单位地址或连续工作及居住满五 年的均安镇同一区域(居村)地址对应的招生区域学校,第二至 五志愿可填报非所在招生区域的镇内其它学校。未被所填报志愿 学校录取的,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在“全镇统筹生”中统筹安排学位;
已申请跨区域政策性借读的均安镇户籍生,志愿只能填报父 或母一方户籍所对应的招生区域学校,若未能被录取的,可以回到该生户籍所在区域的学校入学。
四、招 生 办 法
(一)准备材料
办理材料时间:2022 年5月27 日至6月8日,申请人按《2022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 1)的项目要求准备材料(或到相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其中, 申报“缴纳社保类”(双五类)的家长无需到有关部门 开具证明(该类别在上传佐证材料时在对应位置上传《2022年均 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审核表》(附件4)或个人上网打印的证明),网上打印详细操作见《个人参保证明网上打印 方法》(附件5)。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到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现场提交材料确认报 名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
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顺德区“【均安】公办小一政策性借 读 生 招 生 网 上 预 报 名 系 统 ” ( 网 址为 http://bm.zs.sdedu.net/visitsdjagbxyzcsjz,或扫描二维码)完成报名。
系统开放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4日0时至6月8日24时,该时段内系统全天开放。详细操作见《2022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附件6)。
2.现场提交材料确认报名
2022年6月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审(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相关责任由家长承担)。报名材料清单如下(每一张复印件均需由家长签名并确认与原件一致):
(1)《2022年顺德区均安镇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下载并打印);
(2)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顺德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在均安镇辖区内,根据类别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和其父母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父母页复印件,各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2022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审核表》(附件4)及《2022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 览表》(附件1)对应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还需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使用粤苗 APP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顺卫医函〔2021〕34 号)要求,学校凡新招生的学生,均需家长提供申请入学的儿童《入 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操作指引见附件7,本项材料在正式入学时再交给学校)。
(三)材料审核
2022年6月17日前,招生学校联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名材料。
五、录 取 办 法
(一)录取顺序
按以下批次和志愿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1.第一批:区高层次人才子女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按取得顺德区高层次人才资格时间长的靠前(取得资格时间以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的评审通过日期为准)。
2.第二批:各类优教服务对象子女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按优教对象服务时间长的靠前(服务时间以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开始日期起 计)。
3.第三批:政策性借读生
对报读本校的政策性借读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2022 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中的 分类条件分层次录取,若所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则根据所报的 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第五志愿仍未被录取的则由均安镇 教育办公室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到其他还有学位的学校,不服 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具体录取流程如下:
(1)第一层次录取第1类到第15类。
(2)第二层次录取父母一方是招生辖区户籍类。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仍无法确定的,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
(3)第三层次录取缴纳社保类。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 纳5年及以上社保, 且目前在均安镇同一区域(居村) 已连续工作或居住满5年的(提供近5年连续的居住证记录或营业执照或依法纳税证明),可申请入读居住地址所属居村对应的招生区域学校;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目前缴纳社保所在地为均安镇的,可申请入读缴纳社保的单位地址所属居村对应的招生区域学校。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以在顺德区连续缴纳社保时间长的靠前。
在录取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先进行同类比较,若相同,则比较下一类,下一类条件优先的靠前,若比较至最后一类仍相同,通过抽签办法确定学位。
4.第四批:区高企人员子女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以申请人在顺德区连续缴纳社保时间长的靠前;未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的,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公示时间
拟录取名单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1:00时)在被录取的学校张榜公示。
(三)注册时间
2022年6月2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六、文 件 查 阅
招生文件在“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平台、均安镇人民政府网站“ 通知公告栏 ”( http://www.shunde.gov.cn/jun-an)、各公办小学、幼儿园、 各村(社区)公告栏等均可查阅。
七、咨 询 方 式
中心小学——电话:25387713, 地址:永安路12号
富教小学——电话:25501007, 地址:三华富教一路1号
顺峰小学——电话:25512009, 地址:沙浦环山西路33号
星槎小学——电话:25383736, 地址:星槎东路133号
仓门小学——电话:25338102, 地址:仓门环村路78号
新华小学——电话:25387601, 地址:新华华丰南路1号
天连小学——电话:25503080, 地址:均榄路96号
南沙小学——电话:25338630, 地址:南沙居委会安成路76号
均安镇教育办公室——电话:25510663,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报名和资料审核 , 电话:25388096; 负责审核出生医学证明, 电话:25388230, 地址:永安路2公共服务办公室
均安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出具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电 话:25386961,地址:永安路8号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一楼积分入学受理前台
均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的 报名资格和资料审核,电话:25518319、25386845,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六楼
区公安局均安镇派出所——负责户籍资料审核,电话:25518377,地址: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户政窗口
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出具儿童免疫接种证明, 电话:25575005,地址:畅兴产业基地均益路89号
顺德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均安办事处——负责社保缴纳审核,电 话:22838180,地址:建安路6号
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25518056
八、附 加 说 明
(一)根据全国学籍管理制度,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得重新报读。
(二)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受理入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办法,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四)家长如对入学事宜有疑问,请拨打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联系电话或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咨询。
(五)以上有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以上级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本办法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均安镇教育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2022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2022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第一批次(户籍生)录取后学位情况公布
2022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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