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施工补充公告
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施工
补充公告
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编号:JG2024-0540),于2024年2月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作出如下调整: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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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一章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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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22: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2,022,198.09 元(其中:道路工程:779940.11元,HK0+239.785人行天桥:205783.22元,E匝道桥:369103.17元,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工程:109017.99元,排水工程:353061.47元,照明工程:107747.35元,电力工程:19803.54元,通信工程:26466.01元,绿化工程:12987.29元,绿化迁移:38287.94元),暂列金额为4330193.85元(其中:道路工程:1541725.29元,HK0+239.785人行天桥:288176.41元,E匝道桥:1316046.95元,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工程:262418.21元,排水工程:602100.98元,照明工程:168960.75元,电力工程:33754.78元,通信工程:33466.64元,绿化工程:34491.33元,绿化迁移:49052.51元),暂估价为 954128.44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2022198.09 元(其中:道路工程:779940.11元,HK0+239.785人行天桥:205783.22元,E匝道桥:369103.17元,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工程:109017.99元,排水工程:353061.47元,照明工程:107747.35元,电力工程:19803.54元,通信工程:26466.01元,绿化工程:12987.29元,绿化迁移:38287.94元,总价包干项目:0元) 暂列金额为4330193.85元(其中:道路工程:1541725.29元,HK0+239.785人行天桥:288176.41元,E匝道桥:1316046.95元,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工程:262418.21元,排水工程:602100.98元,照明工程:168960.75元,电力工程:33754.78元,通信工程:33466.64元,绿化工程:34491.33元,绿化迁移:49052.51元,总价包干项目:0元); 暂估价为 954128.44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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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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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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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原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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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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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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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原招标文件附件《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2月5日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4-0482)补充公告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0482)已于2024年1月3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公告修改情况如下:
1.招标公告条款号3.3.1
原文: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为:
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文: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2.招标公告条款号3.3.4
原文:
3.3.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现文:
3.3.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为: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招标公告条款号3.4
原文: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4.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现文: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授权)。
3.4.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4.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4.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4.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原文:详见原招标公告。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
二、招标文件修改情况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原文:若没有投标总报价位于[本项目最高总投标限价×9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删除。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原文: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48分) |
施工团队人员(10分) |
4、安全负责人: (1)具备安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安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 |
现文: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48分) |
施工团队人员(10分) |
4、安全负责人: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表》: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香港企业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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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的联合体工作协议符合公告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
联合体工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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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1、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内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 2、施工负责人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 3、施工负责人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 4、专职安全员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 5、设计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6、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7、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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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授权)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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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提供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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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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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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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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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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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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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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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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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及相关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四、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活动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来这里体验地道“广府年”
2月4日,由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广州市荔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广州市荔湾区侨联、广州市荔湾区文联主办,永庆坊、粤剧艺术博物馆承办的“祥龙献瑞 荔俗贺岁——2024西关民俗文化嘉年华活动”在粤剧艺术博物馆碑记广场启动。
据悉,此次嘉年华活动将持续至2月8日(年廿九)。市民游客可以来西关,过独具魅力的“广府年”。在嘉年华期间,粤韵芳华、民俗小吃、曲艺节目等将在以粤剧艺术博物馆为中心的西关永庆坊旅游区同期共呈,唤醒藏在“老广”内心最具地域特色的迎春记忆。
为了进一步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以更广阔的视野、更高层次的参与、更深层次的合作,今年春节,荔湾区特邀海外侨领、侨商代表一同“回家”过“广府年”。活动现场,回家过年的海外侨领侨胞代表应邀出席,观看粤韵十足的民俗表演。
今年,荔湾区联动巴士公司将公交车打造成粤剧文化流动学堂和民俗文化展示平台,开设了西关民俗文化嘉年华免费接驳专线,以定点定时发班、免费乘车的形式,接送乘客至嘉年华活动现场。
该主题公交将粤剧角色形象、祥龙舞狮元素等融入车身设计,车身为喜庆的红色调。同时,车厢内布满剪纸、年画、灯笼等民俗文化装饰,十分喜庆。在乘车途中,粤剧演员和少先队代表将在车厢内进行生、旦、净、末、丑的粤剧角色扮演,现场向乘客传授粤剧的基本动作、科普粤剧知识、讲解民俗文化,并邀请乘客体验剪纸等民俗文化活动。
传统剪纸体验区
在嘉年华期间,荔湾区还邀请到优秀民营剧团青年演员在粤剧艺术博物馆广福台进行“广福畅曲”粤剧精品展演。此外还将依托博物馆园林及周边外景,通过情景剧的形式,在粤博园林、盘景广场、月亮桥、碑记广场等举办沉浸式实景展演,让市民游客身临其境,感受粤剧魅力。
今年,西关民俗文化嘉年华活动从人民最根本的需求——“食”“用”出发,准备了一系列体验活动。包括体验剪纸、年画、灯笼等传统手工制作活动以及体验炸油角、舂年糕、包饺子、包汤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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