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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4-11-03     人气:455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作者:
概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4-02675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②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的28%给小微企业。投标人若为大中型企业的,则须将不少于本采购包合同金额28 %的份额分包给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须提交《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则须将不少于本采购包合同金额28 %的份额分包给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须提交《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建槎路1 号


联系方式:0757-82100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联系方式:0757-822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57-8225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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