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5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5年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5-00967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5年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99,593.1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5年度)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799,593.1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合同约定的各子项服务开始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各子项的服务期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县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5年度)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或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①如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②如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12%以上,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2: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5年度)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未被相关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限制高消费。(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index.js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与具有前述资质的单位已签有与本项目相关且有效的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扫描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10日 至 2025年05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方式:0757-82285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6、2207、2208房
联系方式:0757-83132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8313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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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房地产权证
4.本标的物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饮食行业,物业内不准住人。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预付方式。租金每月一次收取,承租方应在每月初的10日前将当月租金一次性付清给招租方,且承租方须按银行托收的方式缴纳租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5 年 5月 9日至 2025年 5月 15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5年 5月 16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 2025 年 5月 19 日 15 时 00分至 15时30 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 863220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生 联系电话: 8625369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广东夏西国际橡塑城一期6号楼
近日,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要点!
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5月27日至6月3日
报名点审核志愿数据时间:5月28日至6月4日
填报方式
各区可根据实际采取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中学集中填报方式。区教育局、中学、考生分级设置管理权限,凭账号及密码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
填报网址:http://zsks.edu.foshan.gov.cn
批次安排
佛山市中考录取依照“结清一批,再启动下一批”原则,招生部门按志愿设置的顺序,逐批次层次投档录取。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由市统一设定,第二批由各区设定,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具体安排如下:
提前批: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3所市属普通高中卓越班或实验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一中等11所学校特长生、其他面向全市招生的体艺特长生、市体校招生计划和中职本科贯通培养班。
第一批:
包括市一中等11所学校名额分配计划和普通生计划(含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和区内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第二批:
包括面向区内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含名额分配、普通生等)、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职普融通试点专业(具体层次由各区设置)。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组织普通高中补录。公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区内补录,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全市补录。
第三批: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预备技师班、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内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录取办法
各学校名额分配、普通生计划(含剩余招生计划)等录取办法按照《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点击查看)执行。
自主招生录取办法按照《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及各相关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点击查看)执行。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按照《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25年艺术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25年体育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执行。
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适当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完成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实行注册入学招生。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考生志愿是录取的最重要依据之一,自觉维护志愿严肃性,我市实施基于分数控制线的志愿优先录取,即使高分考生如果志愿不合理也有落选风险。填报志愿时不同批次层次之间,以及同一层次内不同学校之间,应有合理的梯度,并填报保底学校志愿,降低落选风险。
2.名额分配是同一初中学校内按成绩择优录取,不同初中学校之间录取分数没有可比性,符合名额分配条件的考生尽量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提高被录取机会。
3.务必注意学费标准,民办学校收费相比公办学校较高,应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谨慎填报。
4.公办和民办学校实行属地招生和同步招生,考生志愿必须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第二批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达到补录资格要求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参加统一补录。
5.尽量在官方权威渠道了解招生政策,以免被不良或错误的渠道误导,警惕所谓的“专家”或“有关系”的“教育骗子”进行招生诈骗,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向各级教育部门举报。
6.凡是按志愿录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录取后逾期不报到的,将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市招生办将统一编制《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电子版)》(下称《报考指南》),及时发布招生生源计划,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敬请留意“佛山招考”公众号最新动态。
市招生办统一制订志愿填报草表格式,各区各学校不得擅自修改,或以印制仅包含本区学校的志愿草表形式误导考生,所有志愿填报草表必须存档备查,严禁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的行为。
各区要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权利和知情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考生报考。坚决抵制违规招生,严禁教职人员为各类违规行为提供任何便利。严禁以口头承诺、书面签约等方式提前锁定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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