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升级版“马尔代夫”要来了!预计2026年开业!
三水将添文旅新地标!
首期预计2026年初对外开放!
将打造成
全新升级版“马尔代夫”
11月24日,佛山市三水白霓文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浮日计划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波子角休闲文旅区战略合作协议。
作为白坭镇属国资平台,白霓文旅牵头整合1700亩西江岸线核心资源,以“市场需求为核心锚点,政企协同为核心动能”,深耕佛山环两江及“四山两江”生态文化基底,通过市场化设计、专业化营运、品质化升级,推动波子角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力打造“湾区职场第二空间”“Z世代潮玩目的地”,为佛山文旅发展注入新动力,成为“百千万工程”强村富民示范样板。
价值重塑:
探索乡村振兴从景观到景区的转变
波子角片区坐拥西江黄金岸线,地处“环两江”核心腹地,30分钟可达广佛中心城区,兼具千年古镇人文底蕴与工业强镇发展基因。
项目精准锚定乡村文旅价值坐标,实现从“资源禀赋”到“市场产品”的跨越,打破传统单一观光模式,聚焦Z世代潮玩、职场休闲、家庭亲子及宠物经济等需求,将江景、沙滩等资源转化为“暗夜小村”“亲宠营地”等可体验、可消费的产品,最大化释放资源价值;
在运营模式上完成从“单点运营”到“产业闭环”的升级,以“咖啡+”创新模式为纽带,串联四大核心板块,构建“日赏江景、夜观星空、四季有景、全时可玩”的文旅消费闭环,形成业态互补的产业生态;
实现从“风貌提升”到“价值重塑”的转型,在推进岸线生态修复、乡村风貌优化的基础上,引入潮牌主理人集聚区、青年创业平台,融合传统养生智慧与现代消费场景,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广东浮日计划董事长刘德江表示,以前乡村振兴大部分没有从文旅的角度出发,他希望以波子角为试验田,探索乡村振兴从打造景观到建设景区的转变,为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走出一条乡村共富发展的新路子。
文旅地标:
“咖啡+”串联全域消费生态
项目以市场化设计与专业化营运为抓手,构建特色鲜明的多元文旅生态体系。以“咖啡+”为核心纽带,串联暗夜小村、亲宠营地、药食同源体验区、临江郊野公园四大功能板块,将咖啡美学与自然景观、乡村肌理深度融合,重塑文旅消费体验,推动产业融合升级。以 “休闲 + 娱乐”为核心,打造年轻人潮流聚居地,采用 “以点带面、以面带片” 模式,引入主理人经济,举办草坪音乐节等年轻人喜爱的活动。
同时重点建设潮牌主理人集聚区,吸引青年创业力量与潮流资源汇聚,培育文旅消费新增长点。目前,波子角休闲文旅区首期核心体验区观景平台、沙滩生态改造、浮日波子角咖啡等建设进入关键阶段,预计2026年初对外开放。
未来,项目将与桃源·三巷、聚贤楼等串珠成链,依托三水环两江一号公路白坭段构建“全域文旅+产业融合”新格局,稳步推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书写佛山文旅融合发展新篇章。
为进一步规范佛山市房地产广告活动,促进房地产广告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佛山市实际,制作本合规指引。
01、适用范围
本指引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指引。
02、房地产广告内容合规要求
1.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3.广告中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4.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5.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开发企业名称;
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
6.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7.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8.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9.房地产广告中涉及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10.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11.房地产广告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12.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13.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14.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03、房地产广告负面清单
15.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16.房地产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17.房地产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18.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19.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权属有争议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20.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21.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22.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23.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11月2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第三批广东省食品工业培育试点县(市、区、镇)。根据通知内容,经以前名单公示,确定广州市白云区等11个县(市、区、镇)为第三批广东省食品工业培育试点县(市、区、镇)。其中,佛山高明榜上有名。这一认可标志着高明区食品工业的发展迈入新阶段,利于进一步发挥区域特色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
高明区作为珠三角重要的粮食主产区,素有“厨出凤城,材源高明”的美誉。这片土地上孕育了众多优质农产品,成就了高明在食品工业领域的独特地位。
近年来,高明区大力实施 “2252”工程,系统性地推动了食品产业的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该工程明确要做大做优“合水粉葛”“三洲黑鹅”两个地理标志品牌,打造“高明食材”“高明美食”两个区域品牌,为食品工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方向。
与此同时,调味品(酱油)是高明传统优势特色产品,生产规模也位居全国前列。
在品牌建设方面,高明区打造了 “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制定了一系列产品标准,并成功注册了文字和图形商标。高明还推出了“地标餐厅”,认定了一批“高明食材”和“高明美食”品牌商家,创新推出的“地标宴”更是将地理标志产品与美食文化完美结合。
接下来,高明区以发展特色健康食品产业集群为着力点,将继续做大做强以酱油为特色的调味品产业集群,推进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与绿色生态产业、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区域品牌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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