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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狮山公开招聘辅警!

时间:2025-12-21     人气:39     来源:南海狮山     作者:
概述:招聘岗位及条件标准详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招聘狮山镇基层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根据工作需要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公开招聘


狮山镇基层警务辅助人员


(以下简称“辅警”)30名


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标准详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招聘狮山镇基层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行良好。


2.遵纪守法,仪容端正,无纹身。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17日出生的人);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17日出生的人)。


5.区、镇辅警招录要求: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并在入职后首期合同内或最长3年内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6.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7.具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若未取得两轮摩托车驾驶证,需承诺在入职后一年内自费考取。


8.符合招聘职位要求。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两违”人员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在南海区内任辅警辞职不满1年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经过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招录人员分配到狮山镇各交警中队,由狮山镇各交警中队负责安排工作等。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将自行延长一周报名时间。注:不接受委托及电话报名。


(二)报名地点


狮山交警中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华路1号狮山交警中队


联系人:区警官,19927786143


官窑交警中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大道官窑交警中队


联系人:黄警官,19927786465


松岗交警中队地址:南海区松岗松石路4号松岗交警中队


联系人:谢警官,19927786446


罗村交警中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桂丹路罗村芦塘段6号


联系人:江警官,19927785633


(三)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贴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3.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4.退役军人证(退役军人提供)。


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6.个人征信报告。


7.机动车及摩托车驾驶证。


8.若未取得两轮摩托车驾驶证,需提交一份书面承诺(附件3),明确在入职后一年内自费考取。


9.近一年度个人社保缴费明细。



四、考试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通知要求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纵跳摸高:高于或等于265厘米;长跑:1000米,30岁(含)以下小于或等于4分25秒,31岁(含)以上小于或等于4分35秒。


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


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满分为100分,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100分)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ssz/xxgkml/发布。


(二)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供材料失实、虚构事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聘用人数未达用人需求的交警中队,可从其他交警中队未被聘用的人员中调配聘用。聘用后考生须服从岗位和工作安排。


(四)总成绩保留一年,年内若出现职位空缺,可视情况依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监督投诉电话:86681983。


(六)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统筹,狮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狮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招聘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归属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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