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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佛山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发放情况)/佛山生育保险参保材料

时间:2020-10-11     人气:6059     来源:     作者:
概述:       一、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举个例子:  假设一家企业有100名职工,月申报工资总......

       一、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举个例子:

  假设一家企业有100名职工,月申报工资总额为40万元,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

  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万÷100人=4000元/人

  顺产生育津贴总额:4000元÷30天×98天≈13067元

  难产生育津贴总额:4000元÷30天×128天≈17067元

  除了98天或128天的产假外,广东妈妈们还享有80天奖励假期,这80天并不计入生育津贴发放天数,是否就意味着这80天没有收入?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要注意,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需要用人单位在职工分娩、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1.生育期间生育保险断交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职工,如职工产假期间中断缴费且产前已开始休假的,以分娩日期前15天为起算点,计发生育津贴给原用人单位。

  2.生育期间更换单位,生育津贴怎么办?

  如在产假期间更换单位但未中断缴费的,按本办法规定核发生育津贴给分娩时所在的用人单位;分娩时所在单位在产假期间已注销的,有承继单位的,由其承担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权利义务。

  查看生育津贴的发放情况

  参保人如需查核社保局划拨生育津贴的数额,以及是否已发放的,可带备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1.单位补缴社保后,能否发放生育津贴差额?

  单位补缴后也不补发生育津贴待遇。

  根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国家政策的参保职工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停止缴费月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解释: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次月才能享受待遇,当月没有缴费,之后才补缴的,也是不按时,次月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职工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

  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名册》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汇总表》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生育保险的信息,请点击【佛山生育保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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