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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一览/佛山车辆报废标准

时间:2020-10-09     人气:1854     来源:     作者:
概述:项目名称机动车注销登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项目类别■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主管部门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主......

    项目名称

    机动车注销登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

    主管部门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办理对象

    ■个人   ■企业  ■部门

    办理范围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办理条件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受理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审批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表格名称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窗口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准备申请材料;

    2、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资料;

    3、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提交资料,申请注销登记;

    4、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办理窗口

    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网上办理流程

    当前网上

    办理网址

    当前网上

    咨询网址

    当前进度

    查询网址

    其他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1、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

    电话咨询

    禅城:82962829 南海:86252509顺德:22835101三水:87732412高明:88221216

    其他说明事项

     



    佛山车辆报废的彼标准是什么?佛山车辆报废年限是多少?本文为您介绍佛山车辆报废标准及车辆报废年限一览表。

    报废标准

    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的;

    (二)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19座以下(含19座)的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公务车、个人注册登记的非常运车辆除外)使用10年的;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六)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汽车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八)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条件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2、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3、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所需材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办理流程1、填写申请表,准备申请材料;
    2、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资料;
    3、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提交资料,申请注销登记;
    4、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办理窗口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办理时限

    1、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电话咨询
    禅城:82962829 南海:86252509顺德:22835101三水:87732412高明:88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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