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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最高2000万元扶持制造业创新中心

时间:2020-12-04     人气:2265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12月2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佛山市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扶持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扶持对象、扶持方式和标准、资金安排等。......

      12月2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佛山市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扶持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扶持对象、扶持方式和标准、资金安排等。

  创新是制造业发展的源动力和主引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获批筹建两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方案》扶持对象为4类,分别是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和国家或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佛山分中心依托单位。

  其中,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面向本市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目标。建设领域包括《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所含领域,以及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2+2+4”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所含领域。

  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创新中心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2000万元。其中公司应是独立企业法人,联盟应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

  《方案》扶持标准有3种,对于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市级扶持资金按照工信部或省扶持资金1:1的比例,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标准,分两批下达,每批50%,第一批在工信部或省下达扶持资金后下达,第二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达。对于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扶持资金标准为不超过1000万元,分两批下达,每批50%,第一批在确定项目计划后下达,第二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达。对于国家或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佛山分中心依托单位,扶持资金标准为不超过1000万元,分两批下达,每批50%,第一批在确定项目计划后下达,第二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达。《方案》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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