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物管新规来了,业主们的建议被采纳!
佛山人大网2月19日发布公告称,《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现予以公布,自4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此前佛山市消委会经调研提出的建议在《条例》中有所体现。
《条例》涵盖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及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等内容。新规的亮点包括业主可联名提出成立业主大会;明确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资格规范;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明确公共收益的范畴;物业服务人擅自调整收费将面临处罚等。
记者了解到,在《条例》出炉的背后,佛山市消委会依据自身法定职责,结合委托第三方机构在2017年开展的物业服务业主调查、专家研讨会和2018年专家访谈有关情况,提出了对《条例》(草案)的3条修改建议和8条补充建议。
如建议明确业主大会筹备经费来源;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共收益使用规定;明确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明确街道办等部门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的职责;完善物业小区停车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办牵头组织业主满意度测评等。
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问题上,市消委会开展的调查显示,新建物业的业主普遍反映新建物业定价高,未按政府指导标准定价。市消委会认为,物业服务收费既要遵循市场化原则,也要明确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物业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对此,《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物价指数和社会承受力等因素适时调整。”
针对业主不愿参与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业委会成立协商难、入户通知难、投票难等问题。《条例》第七条明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治理,负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该新增内容与市消委会的提议达成一致。
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发布《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对我市2021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该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经广泛调研并综合多方意见制定而成,相关要点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体育项目考试时间:4月12日至5月7日
(二)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时间:5月8日(星期六)下午3:00-3:50
二、科目设置
2021年中考体育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下称《国标》)、体育课运动技能评价(下称《体评》)和体育项目考试共三部分。因残疾或身体原因不适合参加项目考试的学生,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免考项目考试,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安排参加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
中考体育考试总成绩组成方式不变,仍由《国标》测试成绩6分、《体评》测评成绩6分和体育项目考试成绩48分组成(详见下表)。体育项目考试包括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800米跑(女)和1000米跑(男);选考科目包括投掷实心球、三级连续蛙跳、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推铅球、一分钟仰卧起坐、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一分钟篮球投篮、一分钟排球对墙传球、一分钟踢毽子、足球25米绕竿运球、100米游泳等12个项目,学生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考试。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游泳除外)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保持不变。
附表:2021年佛山市中考体育各项目分值构成一览表
三、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和暖心服务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各学校要切实抓好考风考纪建设,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强考纪考风和诚信教育,增强考生自我保护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教育统一考试的良好社会信誉;各区加强各考点工作人员、学生和家长的中考体育考试政策宣传和指引,实施知情确认制度,考前须由学生和家长签署确认书,及时提醒学生注意事项,加强宣传引导和人文关怀,帮助学生缓解紧张情绪、提高科学锻炼意识、准确掌握考试方法。
四、游泳考试科目安排
根据佛教招〔2019〕28号文,我市2021年中考体育100米游泳选考科目执行新版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满分标准是:男子2分30秒,女子2分40秒。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粤教考〔2018〕12号),自2023年起,中考体育项目考试的必考科目将增设“游泳”供考生选择,考生可以在“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游泳”中选择一项作为必考科目(二选一);游泳选考科目原则上保留不变。考生选考科目与必考科目不得同时兼报游泳,例如:考生如果必考科目填报了游泳,则选考科目不能也填报游泳,只能选其他11项之一,反之亦然。
更多内容可访问佛山市教育局网站,点击“文件公布”栏目进行查阅。
(http://edu.foshan.gov.cn/)
2月23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了春季开学后,这些重要信息:
春季开学后,高校将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校。
各地各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
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水平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标要求。
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注重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学生答疑辅导。
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要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细化手机管理措施。
出校需严格履行申请审批制度
教育部要求,加强校园日常管理。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特殊情况确需出校的,严格履行申请审批制度。
加强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旅居信息、出境入境及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校外人员情况监测,执行每日晨午检的工作机制,对缺勤人员及时追访上报。
严格学生和教职员工宿舍管理,制定宿舍防控工作方案,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注重校内后勤人员的健康防护和监测排查,杜绝安全隐患。
春季学期正常安全错峰开学
根据“春季学期正常、安全、错峰开学”总体要求,各地各校分区分级错峰安排返校,科学规划返校流程。在返校前开展疫情防控、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教育,严格校园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重点人员和环境核酸检测、重点场所环境消杀,确保安全开学。
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
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规范培训服务行为,积极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合法权益。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也特别提醒广大家长,把孩子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不给孩子过度施加压力,科学、适度安排孩子学习、生活和锻炼,让孩子健康全面发展。
高校学生返校后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校外实习等活动
教育部要求,学生春季返校后,各高校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赴校外开展的实习、实践类课程,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实习实践地区和单位要求,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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