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接近完成
高明区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即将完成。42艘旧渔船已于日前全部拆解,目前正加快落实发放更新改造的新船建造补贴。
2020年,高明区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开展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全区登记在册的全部42艘渔船均申请更新改造。新船投入使用之前,旧渔船必须按要求拆解并拿到证明。近日,区农业农村局在荷城街道渔船停泊点开展了渔船更新改造的旧船拆解工作,当日共有24艘旧渔船已经拆解。
这些旧渔船分别是冲口村的18艘、沙寮村的5艘、三洲社区的1艘。24艘船的船主全部申请参加佛山市的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新船已建造完毕并交付使用。据了解,旧渔船拆解需要现场核对船主的身份,对要拆解的旧船进行勘验确认是在册渔船后,最终再由船主签名确认。
高明区渔政大队副大队长杜耀勋介绍,去年高明已经拆解了18艘旧渔船,加上最近拆解的24艘总共42艘,意味着高明的旧渔船拆解工作悉数完成。目前,新渔船已经交付使用40艘,剩余两艘也将在近日交付。新船建造补贴方面,18艘新渔船的补贴已经发放。区渔政大队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将剩余的24艘新渔船补贴发放到位。
据介绍,不同于旧渔船的木质构造,新渔船使用玻璃钢材质,更加耐用、安全性更高,马力也比旧渔船有了明显提升。
昨日,记者从区委政法委获悉,高明区第一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名单正在公示,今年第一季度共有82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且符合入户高明资格。完成公示后,获得入户卡的新市民应在入户卡的6个月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和《关于2021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的公告》 的规定,经审核,第一季度共有82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且符合入户高明资格,未超过当季指标数。
目前,取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的人员名单正在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市民可在公示期内向高明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88638133。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入户卡的新市民必须在入户卡的6个月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入户手续的受理地点根据入户地所在区域决定,入户地在荷城街道的,办理地点为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出入境大队。入户地在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的,办理地点为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户籍办理窗口,受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和14:30~17:30。
为提高入户手续办理效率,目前积分入户可在网上办理,办理网址为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http://wsfw.fsga.gov.cn)。申请人登录后,可在网上填写表单申请,并上传需要审核的资料,户政部门会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将会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后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完成网上办理的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可优先办理。
市民如需咨询入户手续的相关事宜,可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咨询。对积分入户办理流程有建议的,可直接联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电话88880098。
为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4月15日,南海区法院启动“海啸”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执行一批涉金融安全、涉民生案件。此后每周,南海法院将在六个基层法庭轮流开展“海啸”专项执行行动。
此次“海啸”专项执行行动由桂城法庭开展。据介绍,行动重点聚焦以广东省各农商行和农信社为申请执行人的涉农合机构案件和涉金融安全案件,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其他案件。
集中普法宣讲、释法析理;对“老赖”名下房产强制开锁并现场拆除广告牌;实施司法拘留、扣押车辆、查封机器设备……当日上午,桂城法庭举行执行开庭,对一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与此同时,各执行团队奔赴现场,对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实施腾退行动。
在执行员林伟全经办的一宗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林某欠申请执行人借款5万余元。经查,林某名下有两辆车,其中一辆为沃尔沃牌豪车,但林某一直拒绝履行义务。
行动中,执行团队前往林某住所地查找,发现林某父亲正准备启动该车离开。林伟全当即告知,因林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车辆已被法院查封,法院执行干警将对车辆采取扣押手续,其不得继续使用车辆。为取回被扣押的车辆,林某当场将欠款一次性全额转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据统计,本次“海啸”专项执行行动案件总数36件,执结案件17件,拘留1人(达成和解后提前解拘),和解9件,扣车1辆,清空房屋14套,张贴拍卖公告、迁出公告8套,移交拍卖成交房产5套,执行到位金额188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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