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怡和之家养老院法定代表人变更
佛山市禅城区怡和之家养老院:
我局于2021年4月28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
准予佛山市禅城区怡和之家养老院法定代表人由李建国变更为符巨成。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21年5月6日
各相关企业、各相关商协会:
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外贸字〔2021〕7号),我局组织企业、行(商)业协会开展今年第一批佛山市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区经促(科)局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我局复核等程序,现将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一批)项目评审结果在佛山市商务局网站(http://fscom.foshan.gov.cn/zwzx/ksdh/dwmyk/zxqygjsckt/)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5月8日至5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姚楚雯
联系电话:0757-83350510
附件:2021年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第一批)汇总表(禅城区).pdf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5月8日
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是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至5月12日。
《实施方案》提出,城市各等级道路原则上应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支路视道路条件和交通需求情况确定是否设置独立路权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当道路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机非混行方式。
其中,道路断面应按照“人行道-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机动车道”的顺序进行设置,且尽可能实现物理隔离,条件有限时,人行道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可采用高差隔离、彩色铺装或划线隔离方式。
《实施方案》提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提升工程分为新建类工程和提升类工程。新建类工程,是针对未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现状道路,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灵活采取“减少车行道数量或压缩宽度、腾挪绿化空间或协调停车空间、建筑退线空间一体化设计”等措施,新建有独立路权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工程,建议物理隔离。
提升类工程,是针对已有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存在宽度不足(宽度不足1.5米)、铺装不良、隔离设施缺乏或者违规占道等现状问题,采取措施提升骑行体验的工程。
在专用道宽度上,《实施方案》指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单向行驶不应小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的可设置不小于2.5米;双向行驶不宜小于3.5米,条件受限时,不应小于2.5米。
在隔离方式上,《实施方案》指出,城市主、次干路和快速路辅路的机非物理隔离设施包括绿化带、设施带和隔离栏,条件允许时应采用绿化带或设施带。城市支路机非物理隔离设施可采用非连续式物理隔离。
在通行上,城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宜双侧设置,宜为单向交通组织。条件受限时,可单侧布置,但最小宽度应满足双向行驶要求。
对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实施方案》建议路侧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区采用电子围栏等辅助管理技术。轨道车站、交通枢纽、名胜古迹和公园、广场等周边应设置路外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米,以方便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驻车换乘或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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