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北京2月9日电 《中国证券报》9日刊发文章《央行银保监会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文章称,中国人民银行2月8日消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
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
《通知》明确四方面内容。一是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四是《通知》适用于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制度出台时配发的答记者问中提及,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待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的具体举措,也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
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
“2021年《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出台后,各地抓紧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对于通过联审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介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期均已基于住建部提供的认定标准,根据项目认定书单独设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的统计指标,将符合条件的有关贷款单独统计。上述措施落地后,不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也就具备了实施条件。
该人士称,《通知》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有利于推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关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末,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8.4%,整体保持稳定。对于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投向住房租赁市场的贷款增速接近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5倍。
“《通知》的发布将提高房企申请贷款的动力,有助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快、更好发展。”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
多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专家认为,此举有利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而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助于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透露,“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此外,多地陆续发布的相关“十四五”规划显示,上海计划“十四五”时期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深圳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
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可以预期,2022年,“房住不炒”仍是主旋律。未来楼市调控周期或将变短、变快,楼市过热时采取抑制政策,楼市遇冷时适当放宽调控,因城施策、因时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佛山楼市很有韧性。2022年,佛山楼市在政策预期指导下,供应量与2021年基本持平,成交将有所回暖。”合富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曹绍林表示,佛山中心城区与邻广区域热度将延续,市场结构分化将加剧。
预计全年成交量超2021年
2021年佛山商品住宅供应土地面积1155万平方米,供应量连续三年下降。预计2022年上半年市场供应仍会延续不温不火的走势,下半年随着市场情绪好转,整体推货量将明显增多,预计全年新增住宅供应约1100万平方米,供应量同比基本持平。
2022年土地供应方面,预计禅城相对平稳,南海与顺德稳中向好;受土地成交结构影响,近年三水、高明成交占比有所下滑,市场热度明显下降,预计成交平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佛山楼市存量住宅库存有1271万平方米,客售去化周期13个月。合富研究院据此得出结论,2022年,佛山楼市成交量有望超越2021年,达到约1250万平方米。
房价稳中有涨但涨幅有限
“根据我们的计算模型,2022年佛山房价稳将有5%~10%的涨幅,升幅相对前几年会放缓。”曹绍林说。
据曹绍林分析,今年佛山楼价上涨有两大动能。一是政策定调,释放楼市向好的信号。二是佛山土地价格量缩价升,高价地带动区域热度上升。2021年佛山商住土地楼面地价上升,尤其是邻广区域的优质地块楼面价屡创板块新高,未来或将抬高该区域的项目价格水平。
新的一年,房地产市场的定调仍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此外,央行、住建部要求试点房企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降负债目标,对大型房企的周转率提出了严格要求。因此,预计2022年佛山房价稳中有涨,但涨幅有限,保持在合理区间。
大平层竞争趋于白热化
合富研究院有关资料显示,2022年佛山预计约有超60个新盘入市,主要分布在顺德区和南海区,而且集中在中心城区及邻广核心区。
其中,禅城奇槎板块、禅城城南板块、佛山新城板块与顺德陈村板块更有发展潜力。预计高端大平层产品的竞争将趋于白热化。
2022年,禅城奇槎板块、禅城城南板块均有标杆型新盘推出,如鹏瑞三龙湾壹号、保利秀台天珺、建投恒福壹号,均以大平层产品为主,打造地标项目,有望带动区域楼市热度。佛山新城板块与顺德陈村板块拥有良好的交通、文化、教育配套,是在2021年楼市调整中被“错杀”的板块。此外,南海桂城三山板块的新盘万科璞悦山最近也推出一批大平层住宅单位,产品面积为185平方米~235平方米。
注意啦!注意啦!
国家税务总局2月9日发布公告
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
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具体什么情形下纳税人需要办理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呢?
根据公告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
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
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
将加收滞纳金
据介绍,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预约办理指南
年度汇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纳税人何时可以预约办税?
2021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预约操作步骤非常简便,有关功能将于2月16日上线。
纳税人想预约3月2日办理汇算,但没有预约到,怎么办?
纳税人没有预约到3月2日办理汇算也无需着急,可以选择其他日期进行预约,也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即可。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纳税人在3月1日汇算期开始后才注意到可以预约办税,此时再预约还来得及吗?
3月1日以后直到3月15日,纳税人仍然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选择未约满的任意日期预约即可。当然,纳税人也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
工作单位通知纳税人在4月上旬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还需要预约吗?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会分批分期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如果纳税人确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申报,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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