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人员2名。
招聘岗位及薪酬
招聘职位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征拆办招聘专项工作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统一为PDF电子扫描件)依次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nh_zcb@163.com。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7-81232471、陈小姐0757—8636987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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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企业持续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现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资办属下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综合管理专员。
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资办属下企业人员招聘职位表(第二批)》。
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8月1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请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招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mhcgzb@126.com,咨询联系电话:8822191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所需材料:
(1)《荷城街道公资办属下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Excel版可修改版及手写签名扫描版,未签名视为无效报名);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
(3)身份证(含正反面);
(4)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
(5)毕业证、学历证书、学信网的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查询有效期为6个月);
(6)职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职称证书(如有)、党员证明材料、社保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现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及期限
(一)征集范围:佛山市五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
(二)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二、收购房源要求
拟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优先选择整地块或整栋未销售的项目:
(一)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二)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齐全,符合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条件;
(三)抵押合同明确转让须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
(四)项目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清晰。
三、参与征集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
(三)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信息表;
(四)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情况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或现场送达资料。
工作咨询电话:0757-82031202。
材料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城门头西路4号西楼603,电子版材料可发送至邮箱fszjzfk@fszj.foshan.gov.cn。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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