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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5-04-12     人气:266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作者:
概述: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5-00700


项目编号:440608-2025-00700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内每台车或船或无人机投保时另行签订保险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公务用车、船舶、无人机保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进行承诺。


(3)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若供应商以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同一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的,则资格性审查时将同时被拒绝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2日 至 2025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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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恒瑜


电 话:0757-88668329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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