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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中转游客免签入境制度的扩大实行方案/佛山市签证类型

时间:2020-10-06     人气:1750     来源:     作者:
概述:  □发展历程  ●通过12.10.29~13.04.30期间实验运营,已确定了其有效性,依次从13.05.01起在仁川机场和金海机场正式实行此制度。从14.04.06起扩大实行地方(襄阳,清州,务安)机场。  □概念  ●为了访问其他国家......

  □发展历程

  ●通过12.10.29~13.04.30期间实验运营,已确定了其有效性,依次从13.05.01起在仁川机场和金海机场正式实行此制度。从14.04.06起扩大实行地方(襄阳,清州,务安)机场。

  □概念

  ●为了访问其他国家或济州岛而在仁川国际机场中转的外国人当中,针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允许免签入境,并在首都圈范围内可停留72小时或120小时的制度。

  □制定目的

  ●通过简化入境手续而进一步给予外国游客提供方便,加强韩中两国公民之间的交流和友好关系的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主要修改内容

  ●对于中转到济州岛的中国团体游客,增加了可以免签入境的机场。

内容

原案

修改案

入国机场

(旅游开放区)

·仁川机场(首都圈:首尔, 仁川, 京畿道 )

·金海机场(釜山,大邱,蔚山,庆尚南北道)

·襄阳机场(江原道, 首都圈 )

·清州机场(忠清南北道,首都圈)

·务安机场(全罗南北道,首都圈)

·扩大入国机场与旅游开放区

-仁川,金海,襄阳,清州,务安机场: 与原案相同

- 大邱机场: 大邱,釜山, 蔚山,庆尚南北道+ 首都圈

滞留资格

和滞留时间

·滞留资格: 旅游通过(B-2)

·总滞留时间:15天

·经济州岛入境为条件,在管辖区内滞留时间:72个小时(3天)

·与原案相同

·扩大管辖区内滞留时间:120个小时(5天)

出国机场

·通过仁川机场入国者

-仁川/金铺/济州机场

·仁川机场以外,通过地方机场入国者 –入国机场 + 仁川/金浦/济州机场

·通过仁川,金海,襄阳,清州,务安机场入国者: 与原案相同

·通过大邱机场入国者

-大邱机场 +  仁川/金浦/济州机场

  □适用对象及许可入境事项

  1. 原中转游客的免签入境对象

  -除股吧,马其顿,叙利亚,苏丹,伊朗以外不允许免签入境的公民当中,如果持有美国,日本,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签证而经过我国者(持30天以内出国机票者及日本团体签证者除外)

  #包括欧洲30个国家当中,持其中1个国家的签证而经由我国的中国人

  -(入境许可)滞留资格:旅游通过(B-2),滞留时间:30天

  2.参与中转旅游项目的外国人

  -除了现行免签入境对象以外,通过仁川国际机场中转,并参与中转旅游项目的外国人(持有72小时以内出境中转机票,包括持有日本团体签证者)

  #但不包括非免签进入济州岛的以下11个国家的公民(加纳,尼日利亚,马其顿,苏丹,叙利亚,阿富汗,伊拉克,科素沃,古巴,巴勒斯坦)

  -(入境许可)滞留资格:旅游通过(B-2),滞留时间:72小时(只允许停留在首尔,京畿道,仁川市)

  ※文化体育观光部选定的旅行社主管中转程序,需最迟入境72小时前向该旅行社中转咨询运营团体提交名单及旅行日程

  ※仁川国际机场公社主管的中转程序因程序日程可以旅行

  3.中转到济州岛的中国团体旅客

  -从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在内)出发,通过仁川国际机场,金海国际机场,囊阳国际机场,清州国际机场,务安国际机场和大邱国际机场到韩国来的、后中转到济州岛为条件,在120小时内在特定地区(旅游开放区)停留的中国团体旅客(以下称‘济州中转游客’)

到达机场

旅游开放区

仁川国际机场

首都圈(首尔,京畿道 ,仁川市)

金海,大邱国际机场

釜山市,大邱市,蔚山市, 庆尚北道,庆尚南道, 首都圈

襄阳国际机场

江原道,首都圈

清州国际机场

忠清北道, 世宗市,忠清南道,首都圈,大田市

务安国际机场

全罗北道,全罗南道,首都圈,光州市

  ※ 出国机场

  仁川国际机场入境者: 到达机场及金铺国际机场,济州国际机场

  金海,襄阳,清州,务安和大邱国际机场入境者: 到达机场及仁川·金海·济州国际机场

  -(入境许可)滞留资格:旅游通过(B-2),滞留时间:15天

  - 召集中国团体游客一事,只限与通过韩中两国的协议(备忘录)被认可的,在韩、在中旅行社来进行。

  □实行日期:2014.9.15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十一)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二)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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